关于征求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运营发展基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知识产权强国战略,深化国家知识产权综合改革试验,按照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审定通过的《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质运营发展基金组建方案》要求,依据《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的规定,我局拟定了《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运营发展基金(征求意见稿)》。现依照《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向社会公众征集意见。
公众对此有意见和建议的,请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反映。提交意见的途径有:
一、邮寄: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12号凯达楼A栋3楼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局(邮编:510700)
二、 传真:020- 82509141
三、 电子邮件:tians@ gdd.gov.cn
***: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运营基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局
2018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