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城司法所高效化解劳务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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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1日发表
宝城镇村民王X秀于2017年8月至2020年11月30日在宝城镇街道从事打扫卫生工作,与用工方(渠县融达清洁有限公司宝城清洁队)签订了用工聘用合同,约定工资为每月850元,工资由敬X林代为发放,但到用工合同截至时,敬X林尚欠王X秀两个月工资和补助3000余元未支付,为此王X秀多次向对方索要该费用,均未得到解决。遂王X秀向宝城司法所提出调解申请,希望能通过调解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诉求能够及时得到解决。宝城司法所接到其调解申请后,立即开展实地走访,了解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并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有效沟通,后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耐心调解,敬X林才将欠付的3000余元支付给王X秀,王X秀收款后出具了收条。经过本次调解,及时有效的化解了矛盾纠纷,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了当地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审核:熊亮 拟稿:邱王辉 上传:王杜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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