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站前街2015年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评价公告
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和有关要求,现公告本单位2015年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欢迎您客观、真实地对是否存在以下问题进行反映:
一、没有依照法定权限、程序、条件进行审批的;
二、实施了荔湾区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之外的行政审批事项的;
三、没有公开公示审批主体、依据、条件、申请材料、收费标准、申请示范文本、咨询投诉方式或公开公示不明确的;
四、受理程序不规范,要求多次补正申请材料的;
五、擅自增减行政审批环节、条件的;
六、不能按期限办理行政审批,不能及时、客观地调查处理投诉举报的;
七、工作人员索取或收受礼物、好处的;
八、实施行政审批过程中要求申请人购买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指定人员、组织提供的服务的,或者要求申请人参加不必要的付费培训、会议等的;
九、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事项,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人员、组织的;
十、没有必要设立行政审批,可以取消、采取事后监督等其他管理方式、调整由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自律管理、通过技术标准或管理规范能有效管理的。
如您认为在行政审批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其他问题,欢迎一并提出意见建议。我们将对您反映的情况和您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感谢对我区行政审批评价工作的大力支持!
***:广州市荔湾区站前街2015年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
管理情况报告
举报电话:12310,020-31014846(区编办)
来信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西2号荔湾区机构编制委
员会办公室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科(收)
邮 编:510360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站前街道办事处
2016年4月20日
荔湾区站前街2015年行政许可
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区政府:
根据《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5年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现有事项及办理情况。本单位行政许可审批事项1项,名称是再生育一胎子女审批,2015年度共受理行政许可59份,已纳入广州市荔湾区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已进驻广州市荔湾区网上办事大厅。按时办结率100%、提前办结率100%、差错率0%,没有未受理、未按时办结的事项。本单位2015年度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1项,名称是流动人员居住证核发,暂未进驻广州市荔湾区网上办事大厅,全年受理流动人员居住证申请551个,办结数量551个,全部按时办结完成。
(二)依法实施情况。我单位严格按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以及审批权限、程序、环节、条件等要求,做到在权限范围进行审批受理,坚决杜绝一切“吃拿卡要”、违法乱纪现象;做到优化审批流程和规范审批程序,完善便民服务措施;做到明确规定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岗位职责和工作规范、工作服务承诺、档案管理制度和审批系统操作手册等,严格按章办事。在流动人员居住证申领方面,我单位依法依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严格审批,开展居住证核发受理工作。为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方便群众办事,我单位要求窗口工作人员把居住证申办所需提交材料一次性告知办事群众,并在居住证制作完成后及时电话通知群众前来领取,缩短了群众等待办证的时间周期,确保各项工作迅速、有序开展,提高工作效率。
(三)公开公示情况。我单位通过公示栏、小册子、各类计生宣传栏、政府门户网站等方式将再生育一胎子女行政许可相关信息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使计生许可工作透明规范、阳光操作。同时,我单位按照《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等规定,在政务服务大厅以屏幕滚动的形式对流动人员居住证核发有关程序、条件、期限、申请材料及办法、收费标准、申请书格式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信息进行公示,并提供纸质办事须知以供查阅,使群众方便了解有关办事程序。
(四)监督管理情况。我单位通过制定实施有关监管措施,加强行政审批事后监管情况和内部监督,认真做好相关许可事项的后续监管工作,并设立举报投诉电话。每月安排专人对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核发受理工作进行检查,具体检查每月业务受理数量,严格按照条例进行审批和把关,规范收费。目前尚未发现有关违法违规和举报投诉等情况。
(五)实施效果情况。通过优化和规范审批流程、方便行政相对人、提高审批效率等方面取得一定的成效,有效提升居住证受理审批工作效率,极大方便外来务工人员居住证申请受理工作,群众认可度和满意率均在99%以上。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一)在再生育一胎子女审批中,部分群众无法提供规定的资料,导致无法核实群众的婚育情况。
(二)在核实非户籍人员一方的计生情况时,由于对方户籍地不配合或计生系统衔接不上,无法发送通报协查,导致无法核实非户籍人员的计生情况。
以上情况导致在再生育一胎子女审批的过程中,由于资料不齐全和计生情况不清楚,不能及时地实施做出行政审批。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及有关建议
(一)加强系统之间的信息沟通。加大与周边县(市、区)人口计生部门的沟通联系。加强省全员人口计生系统间的信息互通。
(二)以人为本,采取承诺制核实情况办理。对于因特殊情况无法核实婚育情况的,尽量在群众现有的资料上,由居民出具承诺书,说明其婚育情况,视实际情况及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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