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推进家政服务发展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广州市海珠区实施南粤家政羊城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成员单位:
《广州市海珠区实施“南粤家政”羊城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州市海珠区推进家政服务发展领导小组
2019年12月30日
广州市海珠区实施“南粤家政”羊城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8个部门关于印发〈广州市实施“南粤家政”羊城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穗人社发〔2019〕28号)要求,为全面推动我区家政服务高质量发展、促进就业创业,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落实广州市“南粤家政”羊城行动五项计划,结合我区实际,精准发力,建设扶持有影响的家政服务龙头企业,推动我区家政服务业向标准化、专业化、智能化发展。到2021年,建设18家以上街(镇)“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大规模开展家政服务类培训;全面发放“***服务证”;建设2家以上“‘羊城家政’示范门店”;建设扶持3家以上区级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建设扶持1家以上有影响的家政服务龙头企业。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贴心家政”融合发展计划
1.培育家政养老服务新业态新模式。统筹整合社区家政、养老、医疗等服务资源。以街道为单位,充分发挥基层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社工站功能,创新设置基层家政服务站、社区养老院和卫生服务中心,发挥志愿者作用,形成“社区政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养老院+居家养老”的社区家政养老服务新业态新模式。组建社区党员志愿服务队,帮助有需求的高龄老人,实现老有所为、老有所养。到2021年,在本区各街道建设18家以上“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区人社局、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局、团区委、区妇联、各街道分工负责)
2.促进家政养老融合发展。建立一批“家政+养老”实训示范基地,提升医养结合服务供给能力。开展家庭养老床位试点,积极推进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建设。开展全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3+X”创新试点,将家政养老服务列入基本服务项目及购买服务范围,对开展“家政+养老”服务的机构给予补助。创新医养机构运营模式,探索新型医联体模式、社区养老机构运营模式,提供全方位养老服务。深入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以需求为导向进一步优化签约服务内涵,落实签约服务包及收付费机制。(区民政局牵头,区卫生健康局、区人社局、区科工商信局、区妇联分工负责)
3.建设公益家政服务综合平台。配合建设集家政服务供需管理、家政资源信息管理、家政行业管理等功能于一体的广州市家政服务综合平台,做好对区内家政行业的诚信记录、***评价等管理工作。科学利用全域动态数据对区内家政行业实现全面追溯管理。(区妇联、区科工商信局、区人社局牵头,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政务数据局、区委政法委(区来穗局)分工负责)
4.全面推行家政从业人员持证上岗。依托广州市家政服务综合平台,推广使用集实名认证的身份信息,以及从业经历、培训、体检等信息为一体的家政从业人员服务证,全面配合发放“***服务证”。(区科工商信局牵头,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公安分局、区委政法委(区来穗局)、区妇联分工负责)
(二)实施“称心家政”品牌创建计划
5.开展家政行业等级星级评定。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标准,配合市有关部门对家政企业进行等级评定,协助组织开展家政服务从业人员星级评定。(区科工商信局牵头,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分工负责)
6.创建优质家政服务企业品牌。打造“羊城家政”示范品牌,实行“五规范”,即规范商标标识、规范服务标准、规范合同文本、规范技能培训、规范信息系统。配合开展“‘羊城家政’满意品牌”评选活动。到2021年,建设扶持1家以上有影响的家政服务龙头企业,2家以上“羊城家政示范门店”。(区人社局牵头,区科工商信局、区民政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分工负责)
7.树立优秀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典型。深入挖掘我区家政服务领域的典型事迹和人物典范,评定一批海珠星级家政服务人员,推荐参加“羊城最美家政人”评选,加大典型案例宣传力度。鼓励五一劳动奖章、五一巾帼标兵、三八红旗手(集体)、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个人(集体)、巾帼文明岗、青年文明号、优秀农民工等评选表彰向优秀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倾斜,对获得上述奖励以及在世界技能大赛和国家级一类、二类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奖的家政从业人员,纳入国家高技能人才评定范围,并按规定在积分落户等方面给予照顾。(区人社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区委政法委(区来穗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分工负责)
(三)实施“匠心家政”素质提升计划
8.大规模开展家政服务类培训。依托广州市构建和完善的培训课程体系,结合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多层次技能人才评价方式,大规模开展保育员、育婴员、妇婴护理员、家政服务员、养老护理员、医疗护理员等家政服务类培训。(区人社局牵头,区民政局、区科工商信局、区卫生健康局分工负责)
9.推动家政服务人才培养联盟建设。鼓励区内开设家政服务类专业的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以及家政服务企业加入各级家政服务人才培养联盟,推动校企合作及资源整合。(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区发展改革局、区民政局、区科工商信局、区财政局分工负责)
10.完善家政人才社会化培训机制。以服务居家服务、健康管理、养老照护、母婴照护等一线技术技能人才为重点,鼓励各类培训机构、实训基地等开展家政服务类技能培训。符合条件的员工制家政企业员工可享受免费岗前培训和“回炉”培训,在岗家政服务人员每两年至少“回炉”培训1次。畅通“培训+就业”通道,构建集“技能培训+就业服务”的一体化服务体系。到2021年,建设扶持3家以上区级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区人社局牵头,区科工商信局、区民政局、区总工会、区妇联、区财政局、各街道分工负责)
11.加强高端家政人才培养。面向我区家政服务等产业的技能人才,支持举办技能大赛,以赛促培、以赛代练,通过高标准培训和高水平竞赛,培养一批高素质家政服务技能人才。积极推荐参加国家、省级、市级职业技能大赛。对我区星级家政服务人员等优秀家政人才开展管家式家政服务等高端项目制培训,培养引领行业发展的中高级管理人才和培训师资人才。鼓励家政服务企业组织中高级管理人员到国(境)外参加素质提升培训,打造一支具有国际视野和国际化管理经验的高级管理人才队伍。(区人社局牵头,区民政局、区科工商信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总工会、区妇联分工负责)
12.积极推进大湾区家政培训合作。引进港澳地区家政服务业先进技术、师资等培训资源,加强穗港澳三地经验交流、资格互认、标准共建。对港澳职业培训机构在我区按规定开展家政服务领域职业技能培训提供政策服务等支持。(区人社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区民政局、区科工商信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委统战部、区妇联分工负责)
(四)实施“暖心家政”就业促进计划
13.建立省内和省际家政扶贫对接帮扶机制。深入推进我区与贵州省、梅州市等对口帮扶地区开展家政服务劳务合作,面向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开展家政服务类职业技能培训,积极推荐就业。鼓励区内企业吸纳帮扶对象,优先安排实习,吸引当地人员尤其是建档立卡贫困户来海珠从事家政服务工作。(区人社局牵头,区科工商信局、区妇联分工负责)
14.鼓励在家政服务行业就业创业。鼓励家政服务企业实行员工制管理,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在基层特别是街道、社区开发一批为老服务岗位。健全有利于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促进机制,开展家政服务业职业介绍服务,组织企业参加招聘会或专场招聘活动。指引企业为职工办理就业登记、符合条件的企业申领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及一般性岗位补贴等。依托海珠创客坊等公共培训平台,以需求为导向,为创业人员提供项目推介、创业指导、补贴申领等服务,促进项目、资本、政策、服务有效对接。鼓励家政服务创业项目参加创业大赛等活动。(区人社局牵头,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科工商信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各街道分工负责)
15.创新家政服务商业+公益保险支持机制。根据广州市家政服务商业+公益保险综合保险方案,鼓励保险公司开发专门的家政服务责任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产品,鼓励有条件的家政服务企业为从业人员统一投保。(区人社局、区科工商信局、区妇联分工负责)
16.完善家政领域劳动保障维权机制。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规范家政服务三方权利义务关系。推广使用《广州市家政服务合同》《广州市母婴护理(月嫂)服务合同》等合同示范文本。宣传上级发布的家政服务行业工资指导价位。加强部门联动,为家政服务从业人员提供劳动争议仲裁、信访、法律援助等维权服务。(区人社局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区科工商信局、区司法局分工负责)
(五)实施“放心家政”诚信服务计划
17.构建家政服务信用管理体系。根据国家规定实施家政服务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将家政服务诚信记录纳入社会信用体系,按照国家和省的红黑名单标准组织认定家政企业和从业人员,并通过广州市家政服务综合平台等渠道予以公布。(区科工商信局、区发展改革局、区人社局、区妇联分工负责)
18.配合建立健全有特色、走前列的家政领域标准体系。在育婴服务、家庭保洁服务、居家养老服务等热点领域,以及行业发展急需的家政服务培训、服务机构分级评价、家政服务信息化等领域加大工作力度,配合完善各类规范。推动家政行业企业和服务机构组建工会,协助制订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家政领域标准。(区科工商信局、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人社局、区总工会、区妇联分工负责)
19.完善家政服务市场管理机制。开展家政服务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维护市场秩序。加大家政服务企业检查执法力度,维护家政服务企业劳动者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结合扫黑除恶工作,加强对提供虚假登记注册资料骗取注册登记的“黑中介”、食品安全、假冒伪劣等线索的深挖摸排,加强对家政服务中介组织价格行为检查力度,及时处理投诉举报,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作用,推动行业自律。(区人社局、区科工商信局、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区妇联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管理。由海珠区推进家政服务发展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区实施“南粤家政”羊城行动工作,各成员单位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层层抓好落实。建立报送制度,成员单位按要求将工作完成情况报区人社局汇总。
(二)确保经费落实。实施“南粤家政”羊城行动职业技能培训所需资金优先从失业保险基金支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中列支。在上级统筹资金以外,加大区级就业专项资金的扶持力度,支持“南粤家政”羊城行动实施。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三)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宣传“南粤家政”羊城行动,促进家政服务企业诚信经营、提供高质量服务,激励广大劳动者积极投身家政服务行业,营造促进家政服务业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政策解读
到2021年,建设18家以上街(镇)“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大规模开展家政服务类培训;全面发放“***服务证”;建设2家以上“‘羊城家政’示范门店”;建设扶持3家以上区级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建设扶持1家以上有影响的家政服务龙头企业。
(一)实施“贴心家政”融合发展计划
1.培育家政养老服务新业态新模式。统筹整合社区家政、养老、医疗等服务资源。形成“社区政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养老院+居家养老”的社区家政养老服务新业态新模式。
2.促进家政养老融合发展。建立一批“家政+养老”实训示范基地,提升医养结合服务供给能力。
3.建设公益家政服务综合平台。配合建设广州市家政服务综合平台,科学利用全域动态数据对区内家政行业实现全面追溯管理。
4.全面推行家政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推广使用集实名认证的身份信息,全面配合发放“***服务证”。
(二)实施“称心家政”品牌创建计划
5.开展家政行业等级星级评定。配合市有关部门对家政企业进行等级评定,协助组织开展家政服务从业人员星级评定
6.创建优质家政服务企业品牌。打造“羊城家政”示范品牌,实行“五规范”,即规范商标标识、规范服务标准、规范合同文本、规范技能培训、规范信息系统。
7.树立优秀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典型。深入挖掘我区家政服务领域的典型事迹和人物典范,评定一批海珠星级家政服务人员
(三)实施“匠心家政”素质提升计划
8.大规模开展家政服务类培训。依托广州市构建和完善的培训课程体系,开展保育员、育婴员、妇婴护理员、家政服务员、养老护理员、医疗护理员等家政服务类培训。
9.推动家政服务人才培养联盟建设。鼓励区内开设家政服务类专业的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以及家政服务企业加入各级家政服务人才培养联盟,推动校企合作及资源整合。
10.完善家政人才社会化培训机制。畅通“培训+就业”通道,构建集“技能培训+就业服务”的一体化服务体系。
11.加强高端家政人才培养。通过高标准培训和高水平竞赛,培养一批高素质家政服务技能人才。
12.积极推进大湾区家政培训合作。引进港澳地区家政服务业先进技术、师资等培训资源,加强穗港澳三地经验交流、资格互认、标准共建。
(四)实施“暖心家政”就业促进计划
13.建立省内和省际家政扶贫对接帮扶机制。深入推进我区与贵州省、梅州市等对口帮扶地区开展家政服务劳务合作,吸引当地人员尤其是建档立卡贫困户来海珠从事家政服务工作。
14.鼓励在家政服务行业就业创业。鼓励家政服务企业实行员工制管理,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在基层特别是街道、社区开发一批为老服务岗位。组织企业参加招聘会或专场招聘活动。鼓励家政服务创业项目参加创业大赛等活动。
15.创新家政服务商业+公益保险支持机制。根据广州市家政服务商业+公益保险综合保险方案,鼓励有条件的家政服务企业为从业人员统一投保。
16.完善家政领域劳动保障维权机制。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规范家政服务三方权利义务关系。宣传上级发布的家政服务行业工资指导价位。加强部门联动,为家政服务从业人员提供劳动争议仲裁、信访、法律援助等维权服务。
(五)实施“放心家政”诚信服务计划
17.构建家政服务信用管理体系。将家政服务诚信记录纳入社会信用体系,按照国家和省的红黑名单标准组织认定家政企业和从业人员,并通过广州市家政服务综合平台等渠道予以公布。
18.配合建立健全有特色、走前列的家政领域标准体系。在育婴服务、家庭保洁服务、居家养老服务等热点领域,以及行业发展急需的家政服务培训、服务机构分级评价、家政服务信息化等领域加大工作力度,协助制订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家政领域标准。
19.完善家政服务市场管理机制。开展家政服务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维护市场秩序。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作用,推动行业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