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教育局对预防学生溺水再动员再部署
5月12日下午,区教育局在教育局522会议室召开会议,对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再动员再部署,防止溺亡事故再次发生。区教育局有关领导、各教育指导中心主要领导、全区所有民办学校的办学者、校长等近100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通报了近期我区发生的一起2名学生溺亡事故。据悉,5月7日下午2:30时左右,番禺区化龙镇大博学校初二级学生王某(男,14岁,湖南省衡阳市籍)、番禺区万豪儒林小学六年级学生徐某(男,12岁,江西籍)与其他4名中小学生在南村镇雅居乐花园景观湖边玩耍、戏水,王某、徐某意外失足跌落湖里溺水身亡。湖边设有“小心湖水请勿靠近,儿童需有成人陪同”的安全警示牌。发生这起学生溺亡事故,反映出我区防范学生溺水的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会议要求各教育指导中心、各学校要进一步认清形势,深化开展防范学生溺水工作,以学生生命安全作为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的重要前提,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担当意识、追责意识。
据悉,为认真贯彻落实2016 年全国、全省、全市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上级有关文件以及《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番禺区防止学生溺水工作意见的通知》(番府办〔2013〕53号)、《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2016年学生预防溺水工作的通知》(番教通〔2016〕40号)等要求,从严从实抓好学生防溺水等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工作,遏制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区教育局要求各单位各学校务必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要求各教育指导中心、各学校要尽快召开一次预防学生溺水专题工作会议,要认真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对近期开展防溺水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动员,认真落实防溺水各项工作,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对没有按规定落实防溺水宣传教育工作,尤其是没有落实100%发放教育部《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和回收家长签收回执的,务必坚决迅速整改。要做到每个班级每个家庭每个学生都能熟悉知晓,尤其是易发多发区域及人群要做到应知尽知。
二是要求各教育指导中心迅速联系所属镇街,按照《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番禺区防止学生溺水工作意见的通知》(番府办〔2013〕53号)、《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2016年学生预防溺水工作的通知》(番教通〔2016〕40号)等要求,联合开展对校外水域设置警示标志、建立防溺水安全巡查工作小组、开展相应工作防控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要求各单位要按规定建立相关台账登记,务必加强检查落实,市、区将组织力量在适当时候进行抽查。
三是要求各学校要建立重点人群(包括特困生、精神病学生、单亲家庭学生、孤儿、来穗人员子女等)台账,通过家访、电话、短信等形式,重点关注,重点教育,时刻提醒家长履行好监护责任,防止发生学生安全事故。
四是对未按上述要求落实防控工作的单位,将启动问责机制,严肃查处对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防控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对上级三令五申规定拒不执行或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将从重从严进行处理。
(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