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达州市通川区青宁镇社区矫正委员会的通知
各村(社区)党总支、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和通区委办字〔2020〕42号文件精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达州市通川区青宁镇社区矫正委员会,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主 任:李东春 镇党委委员、镇人大主席
副主任:程继业 镇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周成钊 镇综治办主任
成 员:潘远均 镇财政所所长
王树周 镇民政办主任
李中清 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李光春 镇卫生院院长
肖和军 镇中心学校校长
各村(社区)主任
社区矫正委员会办公室设在镇司法所,周成钊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镇社区矫正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全镇社区矫正工作,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贯彻落实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及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政策方针;督促协调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各个部门依法履职尽责;推进社区矫正信息化水平,指导协调社区矫正各部门信息共享;保障社区矫正经费列入政府预算,指导社区矫正机构的设置、运行、撤销及人员保障;对社区矫正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国家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职责。
达州市通川区青宁镇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