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双随机监管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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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04日发表
邻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双随机监管事项清单 | |||||
序号 | 抽查事项 | 抽查对象 | 检查方式 | 检查主体 | 检查依据 |
1 | 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 | 粮食经营者 | 现场查看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条例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川省〈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06-1号)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粮食经营活动以及粮食经营者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2 | 对粮食收购资格进行核查 | 粮食经营者 | 现场查看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1.检查责任:按照法规的规定和程序实施对违法情况的行政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持有相关证件、文件,并主动出示相关证件、文件。2.处置责任:检查结束后,应及时向相关单位或个人通报监督检查结果,也可以向社会公告。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移交执法机构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3.移送责任:构成犯罪的,应及时上报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4.事后管理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5. 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
3 | 对粮食经营者的库存量和收购、储存活动中的粮食质量以及原粮卫生,粮食仓储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技术规范进行检查 | 粮食经营者 | 现场查看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令第407号)第三十五条第三款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可以进入粮食经营者经营场所检查粮食的库存量和收购、储存活动中的粮食质量以及原粮卫生;检查粮食仓储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查阅粮食经营者有关资料、凭证;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调查了解相关情况。 |
4 | 对房屋和市政工程施工扬尘的监督检查 | 在建工程、工地 | 现场查看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八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建设施工和运输的管理,保持道路清洁,控制堆料和渣土堆放,扩大绿地、水面、湿地和地面铺装面积,防治扬尘污染。住房城乡建设、市容环境卫生、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
5 | 对建筑施工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安全生产条件的监督检查 | 建筑施工企业 | 现场查看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1.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十四条: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不得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并应当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接受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的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加强对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的监督检查,发现其不再具备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暂扣或者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2.《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十五条:建筑施工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不得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并应当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接受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发现企业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暂扣或者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
6 | 对工程建设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 建筑施工企业 | 现场查看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1.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监督管理工作。 2.《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第九条:工程建设标准批准部门应当对工程项目执行强制性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7 | 对房地产估价机构和分支机构的设立、估价业务及执行房地产估价规范和标准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 房地产估价机构 | 现场查看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房地产估价机构和分支机构的设立、估价业务及执行房地产估价规范和标准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
8 | 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进行监督 | 房地产经济机构 | 现场查看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房地产经纪活动的监督和管理。 |
9 | 对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 | 注册造价工程师 | 现场查看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 |
10 | 对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 | 注册建造师 | 现场查看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对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实施监督检查。 |
11 | 对安管人员持证上岗、教育培训和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安管人员 | 现场查看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2.《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一条:危险性较大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依照国家和省的规定进行培训考核,取得统一的安全合格证书后,方可任职。前款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照国家和省的规定进行培训考核,取得统一的安全生产培训证书。 3.《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7号)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对安管人员持证上岗、教育培训和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12 | 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 | 建筑工程质量 | 现场查看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国家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统一监督管理。***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对全国的有关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
13 | 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 | 建筑工程 | 现场查看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
14 | 对施工图审查机构的监督检查 | 施工图 | 现场查看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可以将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委托给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具体实施。 |
15 | 对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查 | 工程质量 | 现场查看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三款: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
16 | 对建筑业企业实施监督检查 | 建筑企业 | 现场查看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四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有关部门配合***建设主管部门实施相关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水利、信息产业等有关部门配合同级建设主管部门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相关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 |
17 | 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的监督检查 | 建筑工程勘察设计企业 | 现场查看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加强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监督管理。 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对全国的有关专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有关专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监督管理。 |
18 | 对监理企业资质的监督检查 | 监理企业资质 | 现场查看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1.《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水利、信息产业等有关部门配合同级建设主管部门实施相关资质类别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监督管理工作。 2.《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加强对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监督管理。 |
19 | 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监督检查 |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 现场查看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第六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2.《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有关专业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
20 | 对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监督检查 |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 现场查看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注册、执业和继续教育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
21 | 对燃气经营、燃气使用安全状况的监督检查 | 燃气公司 | 现场查看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燃气管理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对燃气经营、燃气使用的安全状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发现燃气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通知燃气经营者、燃气用户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不及时消除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燃气管理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依法采取措施,及时组织消除隐患,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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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5 02:44:35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