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英歌山(大坝)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普宁市英歌山(大坝)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8年12月26日至2019年1月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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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
普宁市英歌山(大坝)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 普宁市英歌山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 普宁市大健康产业园(英歌山工业园)规划区内 | 广东省环境保护工程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 详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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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