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6月7日作出的广宁县木格镇新裕金属加工部年加工120万件五金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址 | 建设内容、规模 | 审批时间 | 审批文号 | 审批结果 | 审批意见 |
1 | 广宁县木格镇新裕金属加工部年加工120万件五金件建设项目 | 广宁县木格镇新裕金属加工部 | 广宁县木格镇九应村委会九云五村,地理坐标为23º33"17.96" N,112º11"38.15" E | 项目主要建筑为厂房、办公楼、员工宿舍等,总占地面积1000m2。主要产品为宠物笼,年加工量为600吨(120万件)。 | 2017-6-7 | 宁环函〔2017〕36号 | 同意 | 文件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肇庆市环境保护局或广宁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广宁县环境保护局
201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