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高要区英明新型墙体材料厂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结果公示
肇庆市高要区英明新型墙体材料厂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结果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建设规模(内容) | 审批结果 | 备注 |
1 | 肇庆市高要区英明新型墙体材料厂技改、扩建项目 | 肇庆市高要区英明新型墙体材料厂 | 肇庆市高要区白土镇马安村灯盏岗、竹山村田螺岗,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北纬22°5846",东经112°3460" | 项目技改扩建后增加生产场地面积,向周边扩张,扩建后生产场地占地面积为61185.6m2,总投资增至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增至200万元。项目技改、扩建后,对原有项目进行技术升级改造,淘汰原有的制砖机、轮窑等落后设施设备,增加单道隧道窑共6道,并配套相关设备设施,提高生产效率,扩大产能;同时对厂区布局进行调整。项目技改、扩建后主要从事非黏土烧结多孔砖、非黏土烧结空心砖、烧结装饰空心砖、烧结路面空心砖的加工生产,预计年生产非黏土烧结多孔砖7200万标块、非黏土烧结空心砖3300万标块、烧结装饰空心砖2000万标块、烧结路面空心砖1500万标块,生产规模共计14000万标块/年。项目技改、扩建后,职工人数调整为25人,均不在厂区内就餐,项目厂区内设宿舍,工作制度调整为年工作300天,每天工作时间调整为24小时,生产班制为三班制。 | 根据高要区砖厂整治要求,砖厂项目暂停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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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三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肇庆市环境保护局或高要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肇庆市高要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