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农民工技能提升工程取得初步成效——去年8月份以来组织农民工培训51万人
我市农民工技能提升工程取得初步成效——去年8月份以来组织农民工培训5.1万人
日期:2007-04-25|来源: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近年来,随着青岛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市已成为重要的劳务输入地,每年吸引近40万农民工来青就业。为了使农民工进得来、留得下,去年8月份以来,我市把提高农民工的技能素质作为促进其实现稳定就业的重要途径,组织实施了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工程,目前,全市已累计组织培训农民工5.1万人,其中组织技能鉴定3.5万人。
一是完善培训政策体系,落实培训补贴资金。在培训范围上,凡在我市各类用人单位务工或求职的外地农村劳动者,不分户籍所在地,都可以参加政府补贴的技能培训,享受与本地企业在职职工和农村劳动力同等补贴待遇。在培训形式上,根据农民工从业岗位特点,组织开展职业资格培训和专项职业技能培训,突出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强化实际操作训练。在补贴标准上,对参加职业资格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500元的培训补助;对参加专项技能培训,并取得专项技能证书的,给予200元的培训补助,有效调动了农民工参加技能培训的积极性。
二是建立培训网络体系。充分发挥社会各类培训机构的资源优势,构建大培训格局。按照“布局合理、资源共享”的原则,将全市22个促进就业培训基地、17个劳动预备制培训基地、22个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118个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认定为农民工培训基地,承担农民工培训任务。同时,按照培训市场化、社会化的原则,积极引导社会各类培训机构参与农民工培训,并鼓励具有条件的行业企业,发挥自身培训资源优势,开展本行业企业的农民工培训。
三是搞活培训组织形式。组织开展了自主培训,对培训条件比较好的行业或大企业,经资质认定后,充分利用他们自身的场地及设施设备优势,支持他们自主开展本行业、企业的农民工培训;对各类培训基地,按照认定的培训专业和培训层次,自主招收农民工开展培训;对农民工本人,根据自己的就业意愿,自主选择培训机构和培训专业参加培训。鼓励委托培训,对那些不具备自主培训条件的企业,采用了委托培训的方式,由具备培训条件的培训机构按照委托单位提出的要求安排培训。积极开展联合培训,由企业和培训机构共同制定农民工培训计划和教学大纲,结合培训机构的师资优势和企业的设施设备优势,共同开展农民工培训。
(培训就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