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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山县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3月30日发表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4

二、机构设置. 4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5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5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9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4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6

第四部分 ***. 19

***119

***221

第五部分 附表. 22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2

二、收入总表. 22

三、支出总表. 2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2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2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2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22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22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22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2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2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2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22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贯彻实施国家、省、市、县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宏观经济形势,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负责开发区、产业园区的指导、协调和宏观管理。负责汇总分析全县财政、金融等方面情况,参与制订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综合协调财政、金融、价格和产业政策等经济杠杆,保证全县国民经济计划和发展规划的实施。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工作。

贯彻实施国家和省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和执行价格调整改革规划,监管实行县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负责全县价格、收费监督检查、价格成本调查监测、价格认证等工作。

负责全县投资宏观管理和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或转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除外)和资源开发利用、外资、境外投资项目。指导、协调并综合管理全县招标投标工作,对国家、省、市和县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负责全县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全县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省、县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

负责全县铁路建设工作,负责与省、市铁建办、铁路部门、铁路设计单位等的工作衔接,组织协调和处理全县铁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征地拆迁、建设过程中涉及的重大问题。

负责全县以工代赈项目的规划、审核、申报和转下达以工代赈项目计划;负责以工代赈资金的管理以及以工代赈项目工程的检查督促;负责以工代赈部门协调和总结等工作。 

负责拟订全县能源发展战略和规划。

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主要经济指标增长符合预期。全县GDP预计同比增长8.8%,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58.45亿元,增长12%。

2.重点项目加快推进。计划实施重点项目122个、年度计划投资71.3亿元,经中期调整,实际实施前三类重点项目81个,完成投资59.66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的84.72%。其中14个市级重点项目完成投资23.72亿元。

3.易地扶贫搬迁加快实施。2018计划目标搬迁任务7731人,总投资4.40亿元,结合土地增减双挂钩项目,统筹新建集中安置点202个,安置总户数3760户,13406人,其中贫困户1215户,4330人,随迁户2545户,9076人,除2017年已经提前实施2018年计划的散迁自建外,2018年新实施的易地扶贫搬迁户全部进聚居点集中安置。目前住房建设已经全面完成,聚居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正快速推进,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极大改善。

4.成贵铁路提前试运行。通过多方努力,目前成贵铁路(屏山段)各项工程顺利推进,推进进度为全线先进工程。已于11月底开展联调联试,预计2019年元月国产“复兴号”动车将上线试运行,2019年4月四川段先行开通。

5.全面对上争取取得新突破。一是到位易地扶贫搬迁、明德小学校、屏山县暴雨洪涝灾害应急恢复建设等项目资金共计5.32亿元。二是完成向省政府申报设立四川屏山经济开发区。三是屏山220变电站成功获得省发改委核准批复。四是全力争取向家坝灌渠覆盖屏山人饮支持有实质进展。

6.脱贫攻坚工作有新成效。一是全力争取和协调落实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4.6亿元,全力确保2067户7731人住房安全。二是积极推进海盐屏山东西部扶贫协作。深入开展结对帮扶、产业协作、人才支持、社会扶助等领域扶贫协作,落实项目资金3000万元,重点精准打造清平龙宝、大乘镇双峰及岩门“1+2”示范片区。三是实施电力扶贫计划,争取农网改造工程投资1600万元,实现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电力设施改造全免费。四是对口帮扶隆兴村实现脱贫摘帽。

7.东西部扶贫协作深入推进。首开视频连线月度例会制度,开展镇村、村企结对帮扶6对,携手共建东西扶贫纺织产业园,签约落地纺织类产业项目4个,签约资金29.80亿元。精准提升东西劳务输转,输出贫困劳动力813名。11月初顺利接受省级专项督导。

二、构设置

县发展改革局系县政府组成部门,属一级预算单位,下设价格监督管理所,另设重点项目办、价格认证中心2个事业单位(非独立核算单位)。机关内设有办公室、以工代赈办、综合股、政策法规股、能源股、价格综合管理股、铁建办共7个股室。

2018年末有行政编制14人,实有13人,事业编制11人,实有11人。2018年,事业人员调出1个,新招聘用2人,增加1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单位本年度实际收到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820.52万元,较预算追加资金36560.36万元,其中调增:基本支出96.72万元,项目支出3***63.***万元。全年支出总额35316.81万元,较上年支出增加33166.42万元,主要是易地扶贫搬迁补助资金比上年增所致。

二、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36820.52万元,全额为财政一般预算拨款收入,占100%。    

三、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35316.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9.88万元,占0.99%;项目支出34966.93万元,占99.0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2137.33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7878.13万元,增长1593.68%。主要变动原因是易地扶贫搬迁补助资金比上年增加所致。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316.8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33166.41万元,增长1542.33%。主要变动原因是易地扶贫搬迁补助资金比上年增加所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316.8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6.94万元,占1.04%,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津贴、目标绩效考核、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47万元,占0.09%,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养老等社会保险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79万元,占0.04%,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4.农林水支出7981.20万元,占22.60%,主要用于易地扶贫搬迁聚居点饮水项目及相关工作的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13246.61万元,占37.51%,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和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6.节能环保支出5000万元,占14.16%,主要用于易地搬迁聚居点排污设施建设支出。

7.城乡社区支出6177.8万元,占17.49%,主要用于易地搬迁聚居点公共基础设施支出。

8.交通运输支出2500万元,占7.08%,主要用于易地搬迁聚居点进场道路建设支出。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9.8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99.6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50.8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0.27万元,完成预算85.5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车改和加强经费支出控制管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28万元,占70.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99万元,占29.1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28万元,完成预算9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3.59万元,下降33.05%。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车改及加强公车管理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28万元。主要用于易地扶贫搬迁、重点项目督查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2.99万元,完成预算99.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0.29万元,增长10.74%。主要原因是东西部扶贫协作和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用车增加。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3批次,28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99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东西部扶贫协作对接、省市和其他县区调研考察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5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分别开展了项目库建设、招投标监督检查、价格监督管理、易地搬迁项目监督检查、易地搬迁基础设施建设等5个专项绩效部门自评工作。通过对财政资金的有效管理和运用,有力保障了我局各项职能工作的正常开展,促进了各项目资金有效、规范使用。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项目库建设、招投标监督检查、价格监督管理、易地搬迁项目监督检查、易地搬迁基础设施建设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价格监督管理工作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万元,执行数为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开展价格标监督检查20宗次,投诉调查8宗次,参加培训2人次,完成值守12358价格举报电话。

2. 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万元,执行数为45793.7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完成易地扶贫搬迁2449户搬迁9974人建房,实现了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的目标,按时完成易地扶贫搬迁聚居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3.项目库建设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万元,执行数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全年包装储备项目81个,项目投资达59.06亿元,全部申报纳入国家重大项目储备库进行管理。带动投资快速增长,2018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4.5%。

4.易地扶贫搬迁监督检查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万元,执行数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实施监督检查60宗(次),组织参加培训120人次。督促加快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规范项目施工,提高项目实施效益,60%项目实施规范并按时竣工结算。

5.招投标监督检查工作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万元,执行数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完成30个项目招标,节资率为 7.6%;完成201 个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比选,节资率为5.8%。实现60%建设按时竣工结算。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支出情况良好。见***《屏山县发展和改革局部门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县发展改革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28万元,比2017年增加12.98万元,增长34.8%。主要原因是主要是东西协作相关接待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


第三部分 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开展:重点规划的编制、协调、管理和稽察重点项目、价格调控与监测、物价检查、收费及物价管理专项工作、重点领域改革、经济合作与协作、能源开发、重点项目前期等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6.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厅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2.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指单位为了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15.农林水支出,主要指用于易地扶贫搬迁重点扶贫项目及工作的支出。

16.三公经费:纳入本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部分 ***


***1

屏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2018年度部门预算支出绩效情况的报告


根据《屏山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屏财函〔2019115)要求,现就我局2018年度预算支出绩效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屏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属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设置6个内设机构为办公室、以工代赈办、综合股(挂配合铁路领导小组办公室、能源股牌子)、政策法规股、物价综合管理股和价格监督检查所,机关下设县重点项目办、价格认证中心2个事业单位。

(二)机构职能。贯彻实施国家、省、市、县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宏观经济形势,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负责开发区、产业园区的指导、协调和宏观管理。负责汇总分析全县财政、金融等方面情况,参与制订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综合协调财政、金融、价格和产业政策等经济杠杆,保证全县国民经济计划和发展规划的实施。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工作。

贯彻实施国家和省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和执行价格调整改革规划,监管实行县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负责全县价格、收费监督检查、价格成本调查监测、价格认证等工作。

负责全县投资宏观管理和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或转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除外)和资源开发利用、外资、境外投资项目。指导、协调并综合管理全县招标投标工作,对国家、省、市和县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负责全县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全县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省、县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

负责全县铁路建设工作,负责与省、市铁建办、铁路部门、铁路设计单位等的工作衔接,组织协调和处理全县铁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征地拆迁、建设过程中涉及的重大问题。

负责全县以工代赈项目的规划、审核、申报和转下达以工代赈项目计划;负责以工代赈资金的管理以及以工代赈项目工程的检查督促;负责以工代赈部门协调和总结等工作。

负责拟订全县能源发展战略和规划。

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人员编制情况:2018年末,编制人员25人,实有24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实有13人,事业编制11人,实有11人。其他人员情况:现有退休人员10人,借调人员2人,临聘人员2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单位本年度实际收到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820.52万元,较预算追加资金36560.36万元,其中调增:基本支出96.72万元,项目支出3***63.***万元(其中:易地扶贫搬迁补助资金增加3***47.20万元,项目工作经费16.44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全年支出总额35316.81万元,较上年支出增加33166.42万元,主要是易地扶贫搬迁补助资金比上年增所致。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6.9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津贴、目标绩效考核、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重点规划的编制、协调、管理和稽察重点项目工作经费、价格调控与监测、物价检查、收费及物价管理专项工作、重点领域改革、经济合作与协作工作经费、能源开发专项经费、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4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养老等社会保险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7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4.农林水支出7981.20万元,主要用于易地扶贫搬迁聚居点饮水项目及相关工作的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13246.61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和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6.节能环保支出5000.00万元,主要用于易地搬迁聚居点排污设施建设支出。

7.城乡社区支出6177.80万元,主要用于易地搬迁聚居点公共基础设施支出。

8.交通运输支出2500.00万元,主要用于易地搬迁聚居点进场道路建设支出。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决算编制情况

1.预算编制情况。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60.1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9.86万元,纳入预算管理行政性收费0.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7.8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1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7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41万元,农林水支出2.00万元。

2.决算编制情况。单位本年度实际收到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820.52万元,较预算追加资金36560.36万元,其中调增:基本支出96.72万元,项目支出3***63.***万元(其中:易地扶贫搬迁补助资金增加3***47.20万元,项目工作经费16.44万元)。

3.年末结转情况。本年年末结转1635.02万元,主要是项目前期工作经费74.02万元,易地搬迁项目资金1561.00万元。

(二)执行管理情况。全年支出总额35316.81万元,较上年支出增加33166.42万元,主要是易地扶贫搬迁补助资金比上年增所致。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6.9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津贴、目标绩效考核、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重点规划的编制、协调、管理和稽察重点项目工作经费、价格调控与监测、物价检查、收费及物价管理专项工作、重点领域改革、经济合作与协作工作经费、能源开发专项经费、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4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养老等社会保险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7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4.农林水支出7981.20万元,主要用于易地扶贫搬迁聚居点饮水项目及相关工作的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13246.61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和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6.节能环保支出5000.00万元,主要用于易地搬迁聚居点排污设施建设支出。

7.城乡社区支出6177.80万元,主要用于易地搬迁聚居点公共基础设施支出。

8.交通运输支出2500.00万元,主要用于易地搬迁聚居点进场道路建设支出。

(三)支出绩效情况

1.部门支出绩效。

1)行政运转保障。

一是主要经济指标增长符合预期。全县GDP预计同比增长8.8%,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58.45亿元,增长12%。

二是重点项目加快推进。计划实施重点项目122个、年度计划投资71.3亿元,经中期调整,实际实施前三类重点项目81个,完成投资59.66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的84.72%。其中14个市级重点项目完成投资23.72亿元。

三是易地扶贫搬迁加快实施。2018计划目标搬迁任务7731人,总投资4.40亿元,结合土地增减双挂钩项目,统筹新建集中安置点202个,安置总户数3760户,13406人,其中贫困户1215户,4330人,随迁户2545户,9076人,除2017年已经提前实施2018年计划的散迁自建外,2018年新实施的易地扶贫搬迁户全部进聚居点集中安置。目前住房建设已经全面完成,聚居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正快速推进,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极大改善。

四是成贵铁路提前试运行。通过多方努力,目前成贵铁路(屏山段)各项工程顺利推进,推进进度为全线先进工程。已于11月底开展联调联试,预计2019年元月国产“复兴号”动车将上线试运行,2019年4月四川段先行开通。

五是全面对上争取取得新突破。到位易地扶贫搬迁、明德小学校、屏山县暴雨洪涝灾害应急恢复建设等项目资金共计5.32亿元。完成向省政府申报设立四川屏山经济开发区。屏山220变电站成功获得省发改委核准批复。四是全力争取向家坝灌渠覆盖屏山人饮支持有实质进展。

六是脱贫攻坚工作有新成效。全力争取和协调落实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4.6亿元,全力确保2067户7731人住房安全。积极推进海盐屏山东西部扶贫协作。深入开展结对帮扶、产业协作、人才支持、社会扶助等领域扶贫协作,落实项目资金3000万元,重点精准打造清平龙宝、大乘镇双峰及岩门“1+2”示范片区。实施电力扶贫计划,争取农网改造工程投资1600万元,实现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电力设施改造全免费。四是对口帮扶隆兴村实现脱贫摘帽。

七是东西部扶贫协作深入推进。首开视频连线月度例会制度,开展镇村、村企结对帮扶6对,携手共建东西扶贫纺织产业园,签约落地纺织类产业项目4个,签约资金29.80亿元。精准提升东西劳务输转,输出贫困劳动力813名。11月初顺利接受省级专项督导。

2)机关厉行节约。2018年“三公”经费总额10.2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99万元,较上年增加0.29万元,增长0.76%,涉及接待省市和其他县区调研考察23批次282人次;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7.28万元,比上年减少3.59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车改和加强公务车辆使用管理所致。行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28万元,比上年增长12.98万元,主要是东西协作和易地扶贫搬迁相关工作经费增加。

3)机关节能降耗。局机关水、电、气均由县财政统一负担,公务车辆燃油与上年比较有明显下降。

2.专项预算项目(待批复项目)支出绩效。

1)资金绩效分配情况。根据财政预算,2018年专项项目预算资金34966.94万元,其中:项目库建设2万元,招投标监督检查2万元,项目前期工作经费57.30万元,价格监督管理1万元,易地搬迁项目工作经费18.44万元,易地搬迁项目监督检查2万元,易地搬迁农村聚居点排污设施建设5000万元,易地搬迁农村聚居点社区公共设施建设6177.8万元,易地搬迁201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建设7979.20万元,易地搬迁农村公路建设2500万元,易地搬迁农村危房改造13229.20万元。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严格按照《四川省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使用规范》《屏山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管理制度》和财政资金相关管理办法,对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中央预算、省级债券、过桥贷等资金统一由县恒源公司代管,实行报账制支付。

3)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财政专项资金的有效规范使用,2018计划目标搬迁任务7731人,总投资4.40亿元,结合土地增减双挂钩项目,统筹新建集中安置点202个,安置总户数3760户,13406人,其中贫困户1215户,4330人,随迁户2545户,9076人,除2017年已经提前实施2018年计划的散迁自建外,2018年新实施的易地扶贫搬迁户全部进聚居点集中安置。目前住房建设已经全面完成,聚居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正快速推进,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极大改善。

(四)财务管理情况。2018年我局进一步修订了《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屏发改发201860号),对机关财务管理、资产管理、“三重一大等制度进行了完善,按照财政部门要求开展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按时编报了年度预决算、资产报告、债务报告。2018年局机关没有开展政府采购。

(五)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财政部门要求,分别开展了项目库建设、招投标监督检查、价格监督管理、易地搬迁项目监督检查、易地搬迁基础设施建设等5个专项绩效部门自评工作。通过对财政资金的有效管理和运用,有力保障了我局各项职能工作的正常开展,促进了各项目资金有效、规范使用。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通过对财政资金的有效管理和运用,有力保障了我局各项职能工作的正常开展。一是公用经费使用规范,分配合理,保证了单位的正常运转,二是“三公”经费进一步下降,达到了预期效果。三是项目资金使用及时、规范,项目建设达到预期效益。

(二)存在问题

1.预算编制工作有待细化。预算编制不够明确和细化,预算编制的合理性需要提高,预算执行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强。

2.因单位承担政府职能较广,事务多、任务重,导致日常公用经费不足,与实际支出相差较大,很难保障单位正常运转。

3.公用经费和三公经费控制有一定难度,基本为刚性支出。

(三)改进建议。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及对外整体支出管理工作的需要,拟实施的改进措施如下: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机构各股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性的、有控制空间的费用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加强内部预算编制的审核和预算控制指标的下达。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3.完善资产管理,抓好“三公”经费控制。严格编制政府采购年初预算和计划,规范各类资产的购置审批制度、资产出租出借和收入管理制度、资产采购制度、使用管理制度、资产处置和报废审批制度、资产管理岗位职责制度等,加强单位内部的资产管理工作。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把关“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行为;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的管理,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4.对相关人员加强培训,特别是针对《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2

屏山县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18年度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财绩〔20193号)文件要求,我局认真自查,对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中央预算内资金开展绩效自评,现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资金下达情况

县财政局预算批复,下达我局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 45793.7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7979.20万元,地方资金37814.50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完成易地扶贫搬迁2449户搬迁9974人建房任务,实现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的目标,完成易地扶贫搬迁聚居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

2018年3月底实现全面开工;7月底住房建设完工;11月底完成搬迁入住。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1.前期准备。

结合屏山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实际,遵循目标性、客观性、动态性、可操作性等原则,设立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绩效综合评价指标,对项目资金情况、项目实施情况、项目绩效情况分析。

2.组织实施。

通过乡镇自评、实地走访抽查、调研等方式进行。

3.分析评价。

通过开展绩效评价,对屏山县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管理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客观自评,总结经验做法,促进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工作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县级下达资金计划到各业主单位,业主单位在收到资金计划后,及时启动项目前期准备等相关工作,抓紧时间落实设计单位开展设计工作和预算,编制上报具体实施方案,并做好实施方案技术审查工作。同时严格执行国家工程项目管理“四制”的相关要求,并按照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公告公示制度进行公示,按照批复的方案加快项目建设,工程建设中强化质量管理和监督,资金使用和划拨必须符合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规定要求。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2018年3月省发改委通过《关于分解下达易地扶贫搬迁工程201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川发改投资〔2018〕154号)文件下达我县易地扶贫搬迁中央预算内资金7979.2万元,用于我县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户建房补助,2018年7月省财政厅通过《关于预下达2018年第一批易地扶贫搬迁新增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川财金〔2018〕44号)文件下达易地扶贫搬迁新增政府债务26907万元,2018年3月省财政厅通过《关于下达“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地方政府债务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18〕19号)下达“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地方政府债务资金7042万元,2016年已下达专项建设基金3865.5万元。以上资金均已到位。

2.资金使用。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住房补助通过“一卡通”打到建档立卡贫困户账户上,基础设施项目由业主单位把握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按时完成建设任务,及时向县上申请支付项目进度款。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易地扶贫搬迁资金按照省上的要求建立了专户,该专户设在屏山县恒源公司。前期县上统一制定了全县资金管理、使用、拨付、报账制度,实行封闭运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乡镇建立专帐,由驻村工作组和村“两委”对易地搬迁户的条件审核把关,并根据建房进度申请资金后按3:4:3比例由乡镇财政所“一卡通”兑现到户。基础设施项目按照《屏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屏山县财政局、屏山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易地扶贫搬迁资金支付报账相关问题的通知》(屏发改发〔2018〕57号)文件要求执行。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1.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我局在收到省、市转下达的易地扶贫搬迁资金文件后,按要求在20个工作日内通过正式文件转下达到各乡镇,并对乡镇和相关业主部门项目实施、监管和资金拨付提出相关要求。严格建房审批程序,建卡贫困户自建房和购房审批按照“贫困户填写建房申请书—驻村工作组和村委会审核—乡镇政府审批—县扶贫移民局审批—签订承诺书——地质队踏勘选址—启动建设”的程序进行,进聚居点购统建房由代建单位建设,进城集镇购房签订购房协议。聚居点购统建房建设由县政府统一招投标确定川发颐丰投资公司进行建设,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基础设施项目按照工程建设要求执行。

2.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在年度计划人数下达后,通过公招202地质队负责搬迁点地质勘查和选址,确保选址安全,202地质队出具选址意见书后,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建房流程指导相关建房工作,监理单位对住房建设进行全过程监理,确保住房建设质量符合相关建设标准。县发展改革局、县扶贫开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等部门不定期组成联合督查组,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抽查或暗访,确保项目实施进度。

四、目标完成情况

(一)目标完成任务量

按时完成易地扶贫搬迁2449户搬迁9974人建房任务,实现了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的目标,按时完成易地扶贫搬迁聚居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二)目标完成质量

建房完工后,由项目业主进行自查验收,自查验收合格后及时申请县级验收。2018年建房质量符合行业主管部门质量要求。

(三)目标完成进度

2018年3月底全县建房任务全面开工;7月底住房建设完工;11月底完成搬迁入住。

五、项目效果情况

一是社会效益。完成易地扶贫搬迁2449户搬迁9974人建房任务,实现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的目标;使贫困户从原来居住的山高坡陡、交通闭塞、海拔高的自然条件极为恶劣地方,搬到交通便利、自然条件好的地方,生产和生活得到极大的提高;通过依托聚居点建设和小集镇搬迁,促进了城镇化进程,实现了剩余劳动力的有效转移,对贫困户增收脱贫创造良好条件。

二是生态效益。长期以来,高山农民为保证基本的生存,砍柴做饭、取暖,挖山、垦荒种地,致使山上大量植被破坏,生态失衡,灾害频繁,农民始终走不出“人穷-垦荒-生态恶化-人穷”的怪圈。易地扶贫搬迁把部分贫穷建档立卡贫困户从山上搬到山下,减少了对草木森林的人为破坏,为高山动植物繁衍、生态环境恢复提供休养生息的空间,同时对原宅基地进行拆旧复垦,对迁出地的生态环境进行修复和保护,显著改善生态环境。

三是可持续影响。易地扶贫搬迁住房及公共服务设施均按照现行的国家规范和标准设计施工,使用年限长,同时通过拆旧复垦,对迁出地的生态环境进行修复和保护,长久改善生态环境

六、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综上,经自评自检,屏山县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等级为优

(二)存在的问题

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量大,项目多,县发展改革局工赈办在对整个易地扶贫搬迁资金、项目监督检查过程中,存在人力不足的客观情况。

(三)建议和意见

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涉及多个部门,建议在管理上,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建立工作领导小组;二是精心制定年度方案,落实精准扶贫机制,突出精准识别、精准扶贫;三是加强项目管理,落实监督检查机制,项目实施过程中均开展定期不定期检查,按时上报项目进度,及时开展项目验收工作。

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出总表

四、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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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2 23:00:40重新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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