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单位近期无共有产权房保障对象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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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7月03日发表
根据浦政发〔2015〕179 号《关于印发《浦口区共有产权保障房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要求,南京市浦口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采取“三审两公示”制度,开展共有产权房申请材料审核工作,并对保障对象资格认定结果进行公示。近期无相关申请材料,故暂无公示发布。
南京市浦口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2022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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