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镇农产品生产安全与食用常识宣传会
2016年4月1日,屏山镇农村经济技术服务中心联合县农业林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政策法规股等部门股室相关负责人到新发社区集市进行农产品生产安全与食用常识进行宣传。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文件精神,对农产品生产者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应当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兽药、农用薄膜等化工产品;二是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合社应当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三是应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禁止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业投入品;四是农产品生产者应自行或委托检测机构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检测,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不得销售;五是生产者应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自律管理。
对农产品生产用农药用药常识进行宣传:一是禁止使用相关禁限用农药规定中的农药;二是严格按照农药使用说明书安排用药量、用药次数,严禁超范围、超剂量、超次数使用农药;三是提高农药利用率,提高防治效果,减少农药残留;四是宣传合理用药常识,对不能混合使用的的农药进行区分;五是轮换用药,多用生物农药,避免害虫阐述抗药性;六是严格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规定,严禁未过安全间隔期就采收上市。
对未成熟的番茄、新鲜木耳、发芽马铃薯、发霉甘蔗、四季豆、黄花菜、野生菌、木薯、蚕豆、剩菜10种生活常见使用不当将导致中毒的蔬菜的致毒机理进行宣传讲解,以期避免不当使用造成的食物中毒。
对农产品安全与使用常识的宣传是事关老百姓切实利益的举措,此次宣传发放资料300余套,每套资料包含《在生产过程中,对生产者有哪些要求》《蔬菜生产农药使用须知》《警防十种农产品中毒》《农药使用的禁忌》《生产品安全使用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