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企业薪酬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高新区人事劳动保障局,太白湖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企业:
为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监测和调控,根据上级通知要求,决定开展2018年企业薪酬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时间
薪酬调查实施时间为2018年6月。
调查数据上报截止时间为。
二、调查内容及对象
调查内容为企业至期间的人工成本情况和劳动者工资报酬情况。
调查对象为人社部采用抽样方法抽取的样本企业,具体名单另行通知。
三、调查方式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联系本地区参加调查的企业,组织业务培训,督促并指导企业登陆薪酬调查网站进行数据填报。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汇总、审核后统一上报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科学制定方案,周密组织安排,指导企业如实填报数据,解答企业填报中的问题,负责数据审核及汇总上报工作。
(二)各有关企业要配合本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安排专人负责,如实填报有关调查数据,按规定时间报送数据,并对调查提出建议和意见。
(三)本次薪酬调查是经国家统计局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开展。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落实责任,确保调查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调查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咨询市局劳动关系科,联系电话:0537-2967163。
薪酬调查网址和操作手册可在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首页“资料”中。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