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税局组织召开清风行动动员会
6月22日,蓬安县国家税务局召开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暨“清风行动”动员大会,传达县纪委“清风行动”动员大会会议精神,组织学习县纪委《关于开展“清风行动”实施方案》,局纪检组长提出四项贯彻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清风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监察室,结合国税实际,细化工作实施方案。
二、明确目的意义。召开动员大会,贯彻落实省、市、县会议精神的具体要求;开展“清风行动”是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宽严相济、区别对待”原则,在十九大前开的一个绿灯、一个时间窗口,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解开心结,轻装前进,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局域网、LED显示屏、QQ群、微信等宣传方式,大力宣传“清风行动”的目的、意义、政策和工作要求,一开局就有影响、有声势,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严明工作纪律。一是要将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一位党员、每一位职工,了解“清风行动”工作要求;二是做深做细工作,所有干部职工都要签订《蓬安县国家税务局“清风行动”承诺书》;三是纪检监察干部要遵守工作纪律,严守保密规定,坚持基本环节不缺少、实施步骤不走样,对自己、他人和组织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