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15项行动方案
为扎实推进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蓬安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印发《蓬安县城镇燃气安全整治15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采取“1+15”工作举措(专项整治总方案+15项行动)推进全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15项行动具体为:“报警装置安装、入户安全检查、灶具软管更换、管网设施更新、整治私拉乱接、整治管道占压、应急演练、联合执法、企业资质清理、宣传教育培训、专业市场整治、燃气器具质检、密闭空间燃气隐患整治、CNG加气站整治、液化气充装站整治”,每项行动分类落实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
为保障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15项行动落实落地,行动方案对相关工作明确要求。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开展燃气安全整治15项行动是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解决燃气安全领域突出问题的重要举措,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务必做到高站位、高要求、高标准抓好工作落实。二是进一步细化责任落实。县燃气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根据“1+15”工作举措,紧密结合部门、单位职能职责制订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协同推进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工作方案报送至县燃气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三是进一步加强督查考核。县安委会将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所有工作内容实行挂牌督办;县纪委监委、县目标办、县安委办联合动态督查,对工作不力、进度滞后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