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充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2019年秋季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四川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试行)》及《南充市2019秋季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19年秋季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西充县的中国公民,可以在西充县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和中职类教师资格由南充市教体局认定。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在我省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无犯罪记录证明,可在相应的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二、教师资格认定的条件
(一)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前最后一学期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所在学校的教务部门统一申报,并在认定前提供全体毕业生名单及其毕业证书编号。
(二)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2015 年及以前入学并取得学籍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可按原教师资格认定办法(《教师资格条例》(***令第 188 号)、《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川教〔2004〕293 号)等政策规定,下同)执行。已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师范专业毕业人员,在 2019 年及以前申请另一类(学段或学科)教师资格的,可按原教师资格认定办法执行。参加四川省自学考试学历教育的师范类专业2015年及以前在籍学生,在 2019 年及以前取得毕业证书并申请教师资格的,可按原教师资格认定办法执行。2015 年及以前已取得四川省申请教师资格教育学、心理学考试两科合格证书的非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在 2019 年及以前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可按原教师资格认定办法执行。
(三)取得相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高中、初中层次的教师资格认定者,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使用汉语和当地民族语言教学的少数民族自治州(县),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规定的三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认定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者,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使用汉语和当地民族语言教学的少数民族自治州(县),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规定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四)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及《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五)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六)申请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应与报考面试科目一致。
三、认定时间安排
(一)工作准备及信息发布时间:9月20日前。
(一)网上报名时间:9月23日—10月25日。
(二)现场确认时间:10月28日—30日。所有申请人员体检合格后,带上应提交的认定材料,到西充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办公楼二楼督导室进行现场确认。
(三)非统考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四)证书制作及颁发时间:11月20日—12月10日。
四、教师资格的申请、认定程序
根据教育部规定,2019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报名继续实行网上报名结合现场确认,并带材料到相应教育主管部门进行现场确认。
(一)个人报名和条件准备阶段
1.所有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应先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入右上角“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或“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按程序进行网报。
我县拟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认定机构选择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现场确认点选择西充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申报材料由我局统一报市教育和体育局进行审查。
我县拟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认定机构和确认点都选择西充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2.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到西充县人民医院健康管理体检中心进行体检。医院地址:西充县安汉大道二段98号。联系电话:139****2912,联系人:严主任。
体检注意事项:
⑴ 体检时间:2019年10月25日—27日,上午8:00—11:00。
⑵体检前一晚晚饭后禁食空腹;
⑶携带本人身份证和一张两寸的照片;
⑷体检时在体检表上注明申报的专业。
(二)提交申请材料阶段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应按公告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以下材料到确认点进行现场审核: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2.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个人承诺书》(在网上报名界面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报名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
7.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
8.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相片2张(正规证件相片,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申报学段学科)。
9.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
10.未参加全国统考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在现场确认时还应带上: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课程考试成绩单或成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若只能提供复印件则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和档案部门办理人签字);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若只能提供复印件则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和档案部门办理人签字)。
11.未参加全国统考的非师范专业毕业的人员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考试合格证书》(自考)原件和复印件。
五、其他要求
(一)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西充县教科体局网站发布的公告,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二)请申请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西充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2019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