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汕抗战纪念馆展板展柜等制作等配套安装服务项目(项目编号PZH015A029)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汕头市中山公园管理处的委托,对潮汕抗战纪念馆展板、展柜等制作等配套安装服务项目(项目编号:PZH015A029)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编号:PZH015A029
二、项目名称:潮汕抗战纪念馆展板、展柜等制作等配套安装服务项目
三、项目内容:
1、项目概况:本项目招标范围是汕头市中山公园内潮汕抗战纪念馆展板、展柜等制作以及照明灯饰、监控音响、空调等配套安装服务,详见本项目工程造价书。
2、项目预算: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991,382.51元,其中安全及文明施工措施费人民币17,834.25元、赶工费20,000.00元(详细的招标范围界定及内容见汕头市财政局委托广东恒正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本项目审核的造价及汕头市第二建筑设计院的设计施工图纸),投标人应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任何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或者报价超过项目最高限价的投标都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3、计划工期:原计划工期80个日历天,现由于项目的特殊性倒排工期,合同工期45日历天。
4、保修期:工程验收合格后2年。
四、合格的投标人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
3、投标人派驻注册建造师须持有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二级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关于文件公示: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PZH015A029可点击***)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2015年6月5日至2015年6月11日五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公司提出质疑。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6月8日起至2015年6月12日期间(每天9∶00至12∶00,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备U盘)。
七、获取招标文件时请带齐以下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2、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一份;
3、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一份;
4、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
5、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
7、《授权委托书》(若委托代理人领取招标文件)原件一份。
以上文件在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点:2015年6月25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提前30分接收投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十、开标时间:2015年6月25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十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汕头市中山公园管理处
采购人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月眉路5号
采购人联系人:贝先生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754-88454205
采购单位传真:0754-88454205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88866333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4-88789738
汕头市中山公园管理处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1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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