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充市高坪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
根据《南充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度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南财专〔2021〕354号)文件,下达我区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99.07万元,现将资金分配情况予以公告。
监督电话:0817-3307205 财政局农业股
0817-3350213 发改局以工代赈办
意见收集人: 高坪区财政局农业股
发改局以工代赈办
电子邮箱: 16655662@qq.com,通讯地址:南充市高坪区阳春路2号。
***:关于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的公告
中共南充市高坪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26日
关于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的公告
单位:万元
序号 | 资金来源 | 资金分配 | 备注 | |||||||
资金类型 | 合计 | 其中(层级) | 公告比例 | 公告日期 | 分配日期 | |||||
合计 | 299.07 | 中央 | 省级 | 市级 | 区级 | |||||
1 | 以工代赈 | 299.07 | 299.07 | 高坪区2021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项目(都京街道永安村)(发改局) | 100% | 2021年7 月 26日 | 2021年7月26日 |
1. 资金来源的层级中应将中省市等资金层级予以明确。
2. 资金分配由市级将中省市三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到区(市、区)情况。
3. 备注要按照公告时限要求如实填列。
4. 资金类型为扶贫发展、以工代赈、少数民族发展、国有贫困农场扶贫、国有贫困林场扶贫、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农村贫困残疾人扶贫等七类。
5.“公告比例”为已公告资金的总额度占实际收到或安排的资金总额度的比例。一般应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