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督查组督查指导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省督查组督查指导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8月12日至13日,省大气办常务副主任、省环保厅副厅长、省督查组组长杨雪鸿,省委督查室副主任李超一行来到南充,督查指导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市国资委党委书记潘国华陪同。
8月12日,省督查组一行先后到市四馆一中心改扩建工程、顺庆区清泉坝弃土场、中油南充燃气公司南门坝加油站、四川华冠汽车有限公司等地,对我市2014年以来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考核督查。
在13日我市举行的汇报会上,省督查组对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希望南充要切实落实责任,部门联动形成合力;要逗硬奖惩,切实加强防治队伍、信息平台等建设,全力推动阆中创建国家级环保模范城市。
潘国华表示,将按照督查组提出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的主体责任,市、县(市、区)、相关部门整体联动,形成联动、联防、联控机制,使相应措施持之以恒发挥作用,进一步落实好秸秆禁烧等工作,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完成。
据了解,今年前6个月,我市主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去年同期提高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