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南充市市辖三区城区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高坪区、嘉陵区发改局,中油南充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依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我省天然气价格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3〕746号)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快天然气销售价格疏导工作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3〕954号)文件精神,我省非居民天然气门站价格从2013年7月10日起由1.98元/立方米调整为2.143元/立方米。经我委研究,并报市政府领导同意,决定对南充市市辖三区城区的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进行单一疏导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中油南充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南充高坪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南充嘉能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非居民用气在现行销售价格的基础上调0.215元/立方米,即南充市市辖三区城区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由现行的2.91元/立方米调整为3.125元/立方米(实行站计量的用气企业每立方米扣减0.09元执行)
二、调价执行时间。从2013年11月1日起执行 。2013年7月10日-2013年10月31日期间的天然气调价价差滞后金额由供气企业加强内部管理自行消化。
三、价格调整后,燃气企业应做好新的价格公示以及对相关天然气用户的宣传解释工作。
南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