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县旅游纠纷调解工作入选2017年依法治省法治蓝皮书
(1)专兼结合建队伍。建立以辖区旅游协会会员为主体,乡村“五老人员”、党员志愿者、县内法律工作者和县外“候鸟”型法律专家为辅助的矛盾纠纷调解队伍,专职调解员采取坐班制与巡逻制相结合的方式提供服务,兼职调解员通过与调委会预约服务时间的方式开展不定时服务,通过“以案定补”的方式,结合所调解案件的性质和难易程度,对调解员进行工作补贴,激励调解员积极调解旅游纠纷。(2)纵横联动提时效。对争议较小的旅游纠纷启动简易处理程序现场调解;对涉及专业领域的,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开展调解;对情况复杂、现场未达成和解的,与上级调委会纵向开展调解,最大限度缩短调解时间。实行“三调终结制”,对经3次调解仍未达成一致意见的,暂时终止调解并启动诚信担保程序;对涉及金额200元以下的,使用诚信担保基金向受损方进行担保支付。(3)资源共享促调解。整合资金500余万元,建立以天网工程、雪亮工程为主体,以景区周边企业、合作社社员自建视频监控为补充的信息监控体系,对各景区重要节点全覆盖监控,通过共享实时图像,有效调提高调解效率。2017年,成功调解旅游纠纷460余件,调解成功率同比增长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