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面完成烈士纪念设施信息采集核对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褒扬纪念工作要求,全面摸清全市烈士纪念设施基本情况,推动烈士纪念设施动态信息化管理,今年6月以来,全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在前期采集工作的基础上,依托《全国纪念设施校对沟通系统》平台,积极开展烈士纪念设施数据核对工作。采取查阅资料和实地勘察两种方式,对全市烈士陵园、烈士墓、纪念堂、纪念碑、纪念亭、纪念塑像、纪念广场等烈士纪念设施,按照保护单位级别、GPS地址坐标、全景照片、墓碑类型、纪念内容、占地面积、主要材质、规格等信息要素进行信息录入、完善、核对。
截至目前,共核对烈士纪念设施数据2391条,已全面完成全市烈士纪念设施数据采集校核及系统录入。全市共有县级以上保护单位烈士陵园13个(其中省级保护单位1个,市级保护单位5个,县级保护单位7个),零散烈士墓52座,其它零散烈士纪念设施29处。该项工作的开展,将为下一步实施烈士纪念设施的修缮、管理、维护,进一步发挥爱国主义教育作用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