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多部门联合考核黔西南水利相关工作图为座谈会现场
5月19-21日,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省河湖长制办公室副主任苗智会率省生态环境厅、民宗委、国资委、水利厅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的第九考核组,对黔西南州开展2019年度河(湖)长制工作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及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联合现场考核,考核工作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方式进行。
座谈会上,考核组听取了黔西南州联合考核有关情况汇报,对黔西南州所做大量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效表示肯定,对兴义市真抓实干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成效明显获***表彰奖励表示祝贺,指出了当前存在的问题,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黔西南州就考核组成员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解答。
苗智会指出,此次联合考核,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水利改革发展集中督查有关要求,按照河(湖)长制工作考核问责办法、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实施方案、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对3项工作进行整合后开展的工作,重点检查州本级及兴义市、安龙县、册亨县三个方面8项工作的完成情况。群众满意度问卷调查尽量涉及多个部门多个行业,要深入基层、深入学校、深入农村、深入群众,充分了解群众对河(湖)长制认知度、参与度和满意度。
苗智会要求,通过考核,进一步推动河(湖)长积极履职尽责,按照《关于进一步强化河长湖长履职尽责的指导意见》《河湖管理监督检查办法》,加强监督检查,推动解决河湖存在问题;按照3号总河长令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稳步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及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统筹推进河(湖)长制各项工作,推动河湖面貌持续好转,构建美丽河湖、健康河湖,让每条河流都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苗智会强调,现场考核结束后,考核组将汇总检查有关情况,提交牵头部门,形成年度考核结果,按程序报省政府审定,其中河(湖)长制考核结果还将报省总河长审定,此次考核不现场反馈结果。
黔西南州委常委、州政府常务副州长陈健、副州长李杰,州政府副秘书长王波,州河长办、州水务局、州发改委、州生态环境局、州住建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林业局有关负责同志参加座谈或陪同现场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