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农委开展农药管理条例培训
为宣传贯彻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规章,更好地适应农药管理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提升我州农药管理系统工作人员懂法、用法和服务能力,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推进农业产业的健康发展。2017年7月25日,黔西南州农业委员会组织开展了新《农药管理条例》培训,州农委总农艺师朱晓康、各县市农业局分管领导、农药监督管理站负责人、农药经销大户、重点产业园负责人、州农委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参加培训。
此次培训邀请了省植保植检站张忠民研究员就新《农药管理条例》的修改条款进行了讲解,主要内容包括理顺体制、政府职责、农药安全、登记管理、资料转让、委托生产、经营许可、药鉴定、召回制度、禁止规定等,并进行了互动咨询。
会上,朱晓康总农艺师强调,大家务必充分理解新条例及其配套规章颁布实施的四大意义,主要体现在有利于深化农村改革、理顺执法体系、促进业务发展、农业生产安全;就学习培训实现了三大目标,主要是更新知识、互相交流、业务提升;宣传贯彻要注重四大环节,主要是宣传广泛、执法必严、管理规范、总结认真。同时,对植保重点项目管理提出要求。
通过本次培训,使我州农药管理系统工作人员、农药经销商及相关人员对新《农药管理条例》有了一定的了解,为我州全面贯彻落实新《农药管理条例》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