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民政局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为了促进慈善事业发展,弘扬慈善文化,规范慈善活动,在实施慈善的过程中保护慈善组织、捐赠人、志愿者、受益人等慈善活动参与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进步,共享发展成果,6月27日,黔西南州民政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于2016年3月16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并于9月起正式施行。《慈善法》的发布为民政部门贯彻落实依法行政有了法律依据。
学习会上,州民政局正处级干部徐斌向全体干部职工详细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共12章,共计112条,着重讲解了慈善的组织、捐赠、募捐信息公开和监督管理等条款。
徐斌强调:慈善法是一部慈善事业的基本法。慈善法系统规定了基本的慈善法律制度,包括慈善概念、慈善机构、慈善政策等。慈善法是公益慈善,是公益事业法,是推动整个公益事业的,要变成人人有义务、人人有责任的法律。我们作为慈善的施行者不仅要依法慈善,还要民主慈善,力争打开慈善新局面,让慈善成为大家乐施行善的好途径,让慈善惠及范围更宽更广。
徐斌的授课方法灵活、旁征博引,讲解生动形象,结合慈善捐赠具体案例进行详细分析,不仅引人入胜、给人予启迪;同时深入浅出,以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讲解,给广大职工干部上了生动的一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