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水务局开展望谟、册亨县在建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为深入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和《贵州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积极落实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17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和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黔水保〔2017〕8号)要求,6月5日至8日,黔西南州水务局水土保持科、法规科、水政监察支队组成检查组对望谟县、册亨县在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检查组重点检查了赤水至望谟高速公路紫云至望谟段、余庆至安龙高速公路罗甸至望谟段、望谟县上亭、八一、大观、纳坝、乐元、纳戎水库工程和册亨县板万一期90MWp光伏电站、板万100MWp光伏电站110KV送出、册亨县者述、丫他、三岔河水库共13个在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项目所在县水务局相关负责人参加了检查。
检查组重点检查了每个项目的弃渣场、高陡边坡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实施情况,针对存在的水土流失隐患,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并要求建设单位履行安全监测主体责任,确保水土保持设施正常运行。同时,要求各参建单位和水土保持监测、监理等技术服务机构要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有关规范要求,做好水土保持档案资料分类建档、整理和监测报告上报工作,确保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依法得到全面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