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隆烧柴草不慎引纠纷联合调解促和谐
3月16日,晴隆县长流乡兰田村马路组山脚下的村民李某在责任地里清理柴草,为春耕生产做准备,将清理下来的柴草归堆在田边。随后用打火机将柴草堆点燃,由于有风,已点燃柴草堆的火苗引燃了紧挨刘某的辣木林地。李某某立即进行扑救,由于一个人力量薄弱,火势向四周迅速蔓延无法控制,烧毁了旁边的辣木林地。
接警后,长流司法所与长派出所驱车赶赴现场,约见了双方当事人,调解员到现场查看。查看现场后,调解员随即做调解工作,根据现场辣木受损的实际情况,调解员耐心的为两位老人阐释法理,终于,一直都不肯让步的两位老人纷纷做出了让步。李某主动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表示愿意赔偿,而刘某也表示愿意降低赔偿金额,在调解员的调解下,双方当场达成调解协议,由李某赔偿刘某经济损失500元,并现场支付赔偿金。一场由火烧林地引发的纠纷,在调解员的调解下顺利解决。
(刘振华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