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社局实地开展普安县基金安全稽核回头看工作
2016年10月17日至21日,黔西南州人社局集结稽核科、农村社会保险科、基金监督科等科室人员力量,组建以副局长洪亚黔为组长,总会计师岑丽、社保局局长方针为副组长的检查小组,由副组长岑丽负责带队到普安县进行实地核查,开展为期5天的城乡养老保险基金安全稽核回头看工作。
汇总摸底,查清底数。检查组采取核对各乡镇(街道)城乡养老保险业务系统收支和财务收支差异情况,汇总2011年至2015年城乡养老保险记账凭证、明细账、总分类账等缴费数据,逐年比对,并对系统内暂停发放人员、终止核销人员、年度死亡人数等数据进行核实,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让骗保、冒领、挪用占用等违反社会保险法的行为无所遁形。理清思路,重点抽查。根据核查县人社局城乡养老中心的具体账务,重点抽查盘水街道办事处、罗汉镇、高棉乡三个乡镇(街道)的保费收缴情况。一是理顺票据管理思路。检查组与被抽查单位的分管领导和专管人员进行座谈,对领取待遇人员死亡认定、缴费票据管理、收缴上报保费等工作的方法进行了解,讨论优化管理及监督防控方案,帮助被抽查单位理顺原始收费票据,并及时提出存在的漏洞,堵住存在可能套取群众民生资金的缺口。二是逐年倒查按年结清。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个人缴费票据、个人缴费汇总表、缴费明细表、银行对账单等资料,根据基础表逐年核算账户总金额与对应年的系统金额和县中心财务数据进行比对,理清乡镇人社中心历年未上交的票据和群众已缴费未录入的票据。开出清单,落实到人。针对核查出的问题,开出问题清单,并要求县人社局及被抽查单位具体经办人员签字认领问题,将责任细化到人,采取一对一监督整改的方式确保问题“不出门”。
最后,检查组向普安县人社局相关领导反馈5天检查情况。针对此次检查工作副组长岑丽强调,县人社局要尽快全面推开对城乡养老“银社通”系统的应用,减少保费收缴的中间环节和资金经手人,并要求县人社局要加大对各乡镇人社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规范收费、上缴、票据及档案管理等事项的操作流程,确保民生资金安全,有迹可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