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来建同志获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模和全省道德模范荣誉称号
10月1日,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郭声琨签署命令,追授我州兴义市公安局向阳派出所民警李来建同志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10月14日,在贵州省第五届“明礼知耻·崇德向善”道德模范授奖仪式上,李来建同志荣获第五届贵州省道德模范荣誉称号,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敏尔会见李来建同志妻子金英等代表,省委副书记、省委政法委书记谌贻琴,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部长张广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忠良,省政府副省长何力,省政协副主席蒙启良等省领导出席授奖仪式,省公安厅副厅长、政治部主任温贵钦带队参加授奖仪式。
2016年4月13日,李来建同志因积劳成疾和劳累过度,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因公殉职,年仅47岁。从警26年,李来建同志多次荣立三等功和嘉奖,荣获贵州省优秀社区民警、消防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他在片区民警的岗位上,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无论何时何地,他都将群众的小事当作自己的大事来做好。不善言辞的他,说得最多的一句话是:“我是李来建,有事请打我电话”。他用从不停歇的亲民爱民脚步,一步步走进了老百姓的心中,赢得了片区群众的信任,构建了和谐诚信的警民关系,为“平安兴义”建设贡献了毕生精力。
州政府党组成员、州公安局局长李淞要求全州公安机关进一步深入学习李来建同志精神,推动全州公安工作再上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