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完成2015年度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标责任考核评估工作
2016年5月,我委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15年度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标责任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以及州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考核评估工作的批示精神,结合《贵州省“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实施方案》、《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2015年贵州省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在州直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经过半个多月的数据资料收集以及数据分析测算,顺利完成了黔西南州2015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标完成情况以及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并经州人民政府审定后报省发展改革委。
2015年,我州积极推进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相关工作,积极落实《贵州省“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实施方案》、《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2015年贵州省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相关降碳措施,一是按照“优一产、强二产、扩三产”的思路调整产业结构,2015年我州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速为15.6%,地区生产总值增速为13.6%,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速高于地区生产总值增速。二是完成省下达节能目标任务,我州2015年度万元GDP能耗下降5.87%,超额完成4.27个百分点;“十二五”期间万元GDP能耗累计降低率18.69%,超额完成了“十二五”期间下降15%的目标任务数3.69个百分点。三是2014-2015年度我州造林绿化计划任务82.30万亩,完成82.30万亩,完成率100%。省林业厅2015年下达我州森林抚育任务60万亩,完成60万亩,完成率100%。四是抓住机遇,积极帮助和指导贵州黔桂金州建材有限公司开展低碳产品认证工作,目前已获得省发展改革委专项经费支持。2015年,全州降碳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经测算,我州201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为4.98%,“十二五”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为30.26%,均超额完成省下达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