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下发通知要求做好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及2016年清明节工作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州委《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和民政部等8部委《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指导意见》(民发〔2016〕21号)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暨2016年清明节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民政部《关于做好2016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民函〔2016〕51号)工作,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近日,州政府下发了《关于做好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暨2016年“清明节”工作的通知》对全州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暨2016年“清明节”工作作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要求各县市、试验区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二是要全面有效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加强全州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建设,提高节地生态安葬服务水平;三是要在清明节期间大力推行文明低碳祭扫,深入开展烈士纪念活动,作好清明期间祭扫安全及服务保障工作,四是要在开展为期1个月的殡葬改革宣传月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以节地生态安葬、文明低碳祭扫、平安和谐清明为主题,利用***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签名倡导火化60周年纪念活动为工作契机,掀起殡葬改革宣传的新高潮,争取广大群众对殡葬改革的认同,自觉参与和支持殡葬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