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民政局、州财政局联合开展全州社会救助目标绩效考核工作
按照年初工作部署,日前,州民政局、州财政局联合组织开展了2015年度全州社会救助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工作。考核内容主要包含城乡低保、敬老院建设管理、五保供养、城乡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救急难”等各项社会救助工作内容。
此次考核采取交叉检查方式进行。从各县(市、区)民政局和财政局抽调业务骨干,会同州民政局、州财政局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全州九个县(市、区)进行交叉检查。各检查组组长由县(市、区)救助局长担任。各检查组采取入户调查、现场查看、走访群众、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反馈意见等多种形式对各地对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汇总各检查组的实地考核评分结果和州局平时掌握的社会救助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2015年各县(市、区)深入贯彻实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大力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在社会救助工作中积极探索创新,特别是在低保对象认定、标准合理调整、资金筹集发放、监督检查、组织保障,敬老院建设管理,五保供养,城乡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救急难”工作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考核确定安龙县、兴义市、贞丰县为优秀等次,晴隆县、册亨县、望谟县、兴仁县、普安县为合格等次,义龙试验区为基本合格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