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民贸民品优惠政策每周工作情况通报(第三周)
一、州直相关责任部门工作落实情况
(一)州民宗委
加大协调督促指导力度,强化政策宣传,努力帮助企业申请贷款贴息。本周,拟申请贷款贴息13家企业, 拟贴息资金158.38万元,预向贷款企业9家。
(二)州财政局
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扶持民贸民品企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州府办函〔2014〕119号)精神,成立黔西南州扶持民贸民品发展基金5000万元,该扶持基金专项用于中央财政2.88%利差贴息未到位的先期垫付,按企业实际发生额据实补贴,州级企业扶持资金由州级财政承担,县级企业扶持资金由县级财政承担。将《关于设立黔西南州本级扶持民贸民品发展基金的通知》(州财库〔2015〕16号)抄送各县(市)财政局、义龙试验区财政局、州人大、州民宗委。
(三)州人行
要求县级人民银行大力开展政策宣传,对金融机构开展窗口指导,积极向企业普及宣传优惠政策;对符合民贸民品贷款优惠利率政策范围内的企业,首先对金融机构贴息资金申请进行初审,主要审核贴息金额的计算、贷款是否符合补贴范围和利率政策是否合规等。
(四)州金融办
积极召集驻州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有关优惠政策文件进行讨论、研究;要求各县(市、实验区)金融办定期报送有关工作开展情况;下一步根据有关“民贸民品”企业具体需求,作好银企对接协调工作。
二、各县(市、区)工作情况
(一)兴义市
预向贷款企业2家。
(二)兴仁县
本周无进度。
(三)安龙县
拟帮助1家企业申请贷款贴息, 拟贴息资金2.43万元,预向贷款企业2家。
(四)贞丰县
拟帮助3家企业申请贷款贴息, 拟贴息资金48.96万元。
(五)普安县
本周无进度。
(六)晴隆县
拟帮助1家企业申请贷款贴息, 拟贴息资金20.95万元。
(七)册亨县
拟帮助1家企业申请贷款贴息, 拟贴息资金9.6万元。
(八)望谟县
拟帮助7家企业申请贷款贴息, 拟贴息资金76.44万元,预向贷款企业5家。
(九)义龙试验区
本周无进度。
附:黔西南州各县(市、区)完成民贸民品企业贷款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