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检打联动确保护农保春耕
实施“检打联动” 确保护农保春耕
为维护广大农民群众合法权益,确保农业生产安全,根据上级业务部门统一部署,在全州2014年度农药市场质量监督抽检中,黔西南州植保站统一送样52个农药品种到贵州省农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检测,其中2014年9月12日册亨县农药监督管理站抽取的由秧坝镇农药个体户黄廷琴经营的“52%多菌灵·三环唑可湿性粉剂”样品(规格为40克每包,由江苏南通正达农药有限公司于2014年5月10日生产,农药登记证号为PD20084056)检测结果为不合格,有效成分多菌灵标称含量大于等于40%,检测为2.5%;三环唑标称含量大于等于12%,检测为0%。
检测报告出来后,按照《农药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判定该农药为假农药。黔西南州农委责成册亨县农业局依法进行处置,册亨县农药监督管理站于2014年12月11日将该案件移交册亨县执法大队,县执法大队立即采取行动,与农药经营户黄廷琴共同当场密封样品,并于2014年12月12日将检测报告送达黄廷琴,并告知可以在15日内提出复检申请,15日后执法大队没有收到复检申请。
2015年1月7日执法大队将情况向县农业局负责人汇报后,县农业局同意立案调查。经册亨县执法大队调查,黄廷琴经营假农药一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该经营行为属违法行为。鉴于当事人对该违法行为认识清楚,态度端正,积极配合执法机构查处案件,而且违法行为并未造成不良影响,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三款之规定,给予“没收假农药52%多菌灵·三环唑可湿性粉剂29包和罚款人民币壹佰元”处罚,于2015年1月16日将处罚通知书送达当事人,目前当事人已履行处罚决定。
当前,春耕已经开始,是农资产品销售使用的重点季节,各县农药监督管理站要按照2015年农药打假专项整治活动安排,认真落实2月28日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严格农药质量抽检程序,认真排查,强化农药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假劣农资坑农害农;强化农药质量监测,让广大农民购买到放心农资产品;强化假劣农药案件查处,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强化协调配合,坚持“检打联动”机制,提升市场监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