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黔西南州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全面完成
今年以来,在州人民政府的领导和省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我局制定方案,积极组织落实,结合我州境内企业实际情况,开展了2014年黔西南州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对全州各县(市、新区)涉重金属矿采、选、冶炼企业、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焦化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煤矿等开展了专项检查。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完成了以下工作:一是认真完成上级安排和交办的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继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二是开展了重点污染源督导检查,对我州重点减排设施运行开展规范化管理专项活动,认真完成省环保厅对我州贞丰久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普安县楼下镇兴贵煤矿、安龙县黄金公司安龙县黄金公司督办整改,督促落实黔西南金龙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兴义马岭片区瓦嘎23家砖厂等企业的挂牌督办整改任务,并开展了限期治理、挂牌督办案件的后督查;三是按照省环保厅减排监测主管部门要求,开展减排监测体系工作,对全州部分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设施运行进行监督检查和有效性审核。四是认真组织开展全州建设项目“三同时”检查工作,重点清理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执行不力的问题;五是加强环境监察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的维护和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污水处理厂部分台帐参考格式,为规范我州内国控企业的监督管理,继续对黔西南州国控企业全面派驻驻厂监督员;六是结合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和医药制造业“回头看”,深入开展重点流域重污染行业水污染专项整治;七是对重金属排污企业的重点检查,对涉铅的开采、冶炼、加工、回收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清理,对原辅材料、中间产品、产品及排放废水、废气、废渣中涉及铅、汞、镉、铬、砷、锑、锰等重金属污染源进行排查,加强重金属排放企业的生产全过程监管,督促企业开展污染物收集处理和事故泄漏收集设施建设;八是开展工业渣场和尾矿库专项检查,共排查全州范围内渣场和尾矿库9家,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求及时整改,并实施标准化建设;九是严格按省环保厅要求抓好落实, 组织各县(市)环境保护局,认真对全州辖区范围高速公路沿线企业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十是认真落实“3+1+1”的减排监管模式,依法查处、纠正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的行为,确保黔西南州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的完成。十是开展人工水晶加工整治。出台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厉打击人工水晶加工企业非法生产的通知》(州府办发电〔2014〕143号),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根据排查情况,责成贞丰县政府和义龙新区管委会对排查出来的龙场镇、长田镇、者相镇和雨樟镇鹏程水晶打磨厂等共5个生产点、共计51台生产设备实施停产取缔,责令供电部门停止供电,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解释和宣传讲解,认真开展矛盾化解,维护社会稳定。同时,积极与周围兄弟市(州)对接联系,帮助我州人工水晶加工企业迁址到已规划好的工业园区内进行管理。十一是加大对违法排污企业的整治。全州各级环保部门采取夜间检查、节假日巡查、联合执法、突击检查等方式,查处了一批环境违法行为。对环保设施落后、污染严重超标、群众反响强烈的贵州醇酒业有限公司等7 家企业进行限期治理;对兴义市荣兴矿业有限公司、中泰煤炭货场、王波煤炭货场、兴义市张伟塑料厂、兴义市鸿源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等一批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今年6月20日、21日,组成暗查组分别对兴义市清水河园区、普安县楼下片区煤矿和兴仁县潘家庄、下山片区煤矿开展突击检查,对10余家违法排污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州政府组织专项执法行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各县(市)、义龙新区环保局长参加对12家违法排污企业进行集中约谈,公开曝光和处罚。十二是强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污染防治。省环保厅专门对马岭河流域治理下达了治理方案,对马岭河流域实施治理。国家环保部西南督查中心组织云南、贵州、广西三省联合对万峰湖流域进行专项执法检查,我州根据国家环保部西南督查中心检查反馈的意见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马岭河流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黔西南州马岭河流域环境保护“河长制”实施方案》,每月组织对马岭河流域及重点支流13个断面进行监测,定期公布监测数据,对不达标的断面和支流,督促相关县(市)认真抓好治理。制定了《黔西南州加强环境整治构建“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集中开展了以治渣、治水、治气、治尘、涉重危险化学品和涉重金属为重点的5大环保专项行动。并以辐射专项行动及年度安全评估工作为契机,组织共收贮13家企业29枚闲置废旧放射源,消除辐射安全隐患。进一步巩固贵州兴化、宜化污染综合整治成果,强化环境监管,促进兴义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截止今年11月底,黔西南州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全面完成并取得一定成效,区域环境明显改善。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努力克服困难,认真解决存在的问题,继续开展各项环保专项行动,坚决查处违法排污企业,切实保障群众的环境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