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弘扬宪法精神全面推进和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坚持弘扬宪法精神 全面推进和完善公共
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迫切需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不久前闭幕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为首次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主题的历史性会议载入史册,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作为新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关于法治建设的决定、作为指导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必将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思想自觉是行动自觉的先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前提,是认真学习、全面领会全会文件。我们要把它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扎实抓紧抓好。
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作为政府部门独具法人资格的组阁单位,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如何根据国家政策法规,切实履行好自身职能职责,进一步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文化需求服务呢?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指出,文化越来越成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越来越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丰富精神文化生活越来越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热切愿望。加强文化建设,让人民享有健康丰富的文化生活,离不开公共文化体系的发展和完善,离不开公共文化制度建设。因此,面对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需要我们认真学习、领会、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充分认识党和国家事业特别是法治建设取得的新进展新成效,坚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信心,以国家政策法规为指导,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建立健全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遵循文化发展规律、有利于激发文化创造活力、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文化规章制度,以制度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制定文化产业发展规章,把行之有效的文化经济政策制度化,健全促进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机统一的制度规范;加强互联网领域制度完善,完善网络信息服务、网络安全保护、网络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规范网络行为。
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需要制度的跟进。2010年4月,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开始进入制度层面,其重要标志是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制度设计研究工作正式展开。深入开展制度设计研究是总结经验、探索规律、解决问题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迈上新台阶的必然要求。通过深入开展制度设计研究,从具体实践中发现普遍规律,进行符合文化自身发展要求的公共文化服务制度建设,就能更好地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再上新台阶。
如此,推进公共文化制度建设应遵循那些重要原则呢?
一是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原则。价值尺度与价值追求,是文化建设与发展的灵魂。社会主义的公共文化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组成部分,它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一样,必定要体现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原则,这是社会主义公共文化制度必须坚守的原则。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兴国之魂,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精髓,决定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方向。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将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优秀革命道德与时代精神结合起来,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判断行为得失、确定价值取向、做出价值选择的基本标准。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核心内容,是其先进性的重要标志,也是我国社会文明程度的标志。只有坚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保持社会主义文明程度的高水平,才能够建设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只有坚守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为灵魂的公共文化制度,才有助于社会主义公共文化的发展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完善,才能向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先进的文化产品和服务,才能为提高全民文化素质、提高全社会的精神文明程度提供保障。
二是坚持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原则。享受公共文化既是人的基本权利,也是人自我完善和发展的需求。我国宪法规定:“国家发展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文学艺术事业、新闻广播电视事业、出版发行事业、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和其他文化事业,开展群众性的文化活动。国家保护名胜古迹、珍贵文物和其他重要历史文化遗产。”我国还通过参加国际公约的方式,确认了文化权利作为基本人权的性质。这表明,我国人人都平等享有文化权利。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更加明确地提出了要着力推动“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人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全面提高”。
享受公共文化也是人类的精神需要。人类不同于动物的重要特点就是人类有精神生活,在满足了基本的物质生活之后,还需要满足最基本的文化需求。以音乐为例,在远古时代,人们在劳动的过程中就创作了劳动号子,在现代,如果没有音乐,难以想象人们的生活将会怎样。图书馆、广播电视等都是在现代社会满足人们文化需求的必不可少的基本设施。人们在不断满足自身精神文化需求的同时,也在提高人类整体的科技文化水平和文化素质,使自己的精神境界不断提高。因此,文化需要不仅是人类个体的精神需要,也是人类整体发展进步的需求。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经济总量已居世界第二位,整体达到小康水平。相应地,人们的文化生活需求会日益提高。因此,通过加强公共文化制度建设来更好地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是时代的要求,是社会发展进步的要求,也是人民的要求。
享受文化既是人的基本权利,也是人的需要,为了人的需求的满足,公共文化制度建设要以人为本。以人为本是一种价值取向,是对我们党和政府公共服务理念的进一步解读。它要求公共文化制度以及相关的决策、行为和活动都必须体现人民的要求、人民的权利和人民的尊严。关注人民的精神存在,赋予公民更多的知情权、选择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更有利于人们公平而有尊严地享有文化权利。我们要充分了解公众所需要的文化产品的类型、品质和数量,为公众提供优质的文化服务。
三是坚持均等化原则。公共文化服务应体现均等服务,公共文化设施和公共文化资源应保证均等分布,尽可能保证人人都能享受到政府提供的同等程度的公共文化服务。我国地区发展不平衡,城乡发展不平衡,公共文化服务的均等化原则不仅是伦理要求,更是解决城乡、地区和阶层差异的制度要求。因此,公共文化制度在设计上,要求公共文化服务在内容上具有同质性,即公共文化服务单位无论在什么地方、什么时候,都应该向公众提供基本同质的公共文化服务;要求不论区域、城乡,不管种族、肤色,不分性别、年龄,不管身份、职务,都可以无差别地享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而不能有地域、城乡等的差别和民族、身份等的歧视;要求在提供大体均等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过程中,尊重社会成员的自由选择权。总之,要在制度设计上使全体公民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方面的权利得到基本实现和维护,特别是使困难地区和困难群众尽快享受到社会平均水平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
四是坚持民族特色和地域特色原则。文化是一个民族的根。文化的力量,深深熔铸在民族的生命力、创造力和凝聚力之中。***从成立之日起,就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忠实传承者和弘扬者。对民族文化的弘扬不仅是民族的艺术风格、风俗习惯的秉承,更主要的是对民族精神的宣扬。民族精神是民族传统文化中维系、协调、指导、推动民族生存和发展的精粹思想,是一个民族赖以生存与发展的核心和灵魂。在五千多年的发展中,中华民族形成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形成了厚德载物、坚忍不拔的民族品格,兼收并蓄、和实生物的民族风范等,这些都是民族个性的体现。
同样,地域文化也是一个地域竞争力的重要标志和组成部分。地域文化,是在同一地域生活的人们在长期的生产、生活中逐渐形成的具有地域特色的独特的文化体系。它一方面由于不同的地理位置和自然环境的影响,形成了不同的地域特色;另一方面,也由于人类在其中的生息繁衍,构成了不同的民风民俗,塑造了不同的文化人物,沉淀了不同的文化传统,这些文化传统逐渐构成了一个城市的人文特色。地域文化与民族文化是紧密相连的。中华传统文化的发展与民族精神的传扬,是对地域文化先进成分和精华部分不断升华的过程,不同的地域文化以自身的独特个性为中华文化提供丰富的能量与养料。因此,公共文化制度必须有利于保护人类历史文化遗存,弘扬民族优秀文化遗产,发展独具特色的地域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