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龙望谟两县社区建设和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创建工作通过全省城乡社区基层民主自治建设
全省城乡社区基层民主自治建设完善率评估验收组11月10日至14日对我州安龙县和谐社区建设和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创建工作、望谟县农村社区建设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创建工作进行评估验收。州民政局分管副局长李开斌及基层政权科负责人陪同验收。
评估验收组一行三人,由毕节市民政局孟天明副局长带队,通过实地检查、查阅资料、走访群众、召开座谈会、征求群众意见、听取汇报会等方式,实地抽查了安龙县2个街道9个居委会、望谟县5个乡镇(街道办)8个村的社区建设和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创建工作,分别查阅了相关文件、会议记录等档案资料,详细了解群众对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情况,之后召开座谈会,观看社区建设创建工作专题片,听取县政府社区建设及村(居)务公开创建工作汇报;财政、农业、公安、发改、文体广电等成员单位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分别向验收组汇报了创建工作开展情况。
省评估验收组组长孟天明同志对两县和谐社区建设、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及农村社区建设、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创建工作开展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州级民政部门指导有方,措施有力;安龙县、望谟县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认识到位,保障有力;牵头单位认真负责,积极配合,多措并举,形成了共创共建、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安龙县在和谐社区创建工作中领导重视、工作开展力度大,基础工作扎实、硬件设施完善,社区网格化管理模式值得推广;望谟县在农村社区建设中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大,防灾减灾工作深入扎实,村干部“星级评比”制度有创新。同时验收组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一是进一步拓展并完善社区服务功能;二是进一步改进村(居)务公开的形式;三是进一步发挥村(居)监督委员会的职能。四是进一步加强督促管理。
经评估检查,安龙县和谐社区建设和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创建工作、望谟县农村社区建设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创建工作均通过省级验收。
至此,我州兴义市、兴仁县、安龙县基层民主自治建设完善率四项指标全部通过省级验收;册亨县、望谟县分别通过两项验收;其余县正按示范先行、分步分级实施的原则,有序开展创建工作。
图一为检查组听取望谟县汇报农村社区建设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
图二为检查组验收检查评估安龙县和谐社区及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