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四化一体落实促进法制水务建设
去年以来,州水务局紧紧围绕水利改革发展主题,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的要求,以深化水务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水政综合执法机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强化水利法制宣传教育为重点,大力加强法治机关“四化一体”的正规化建设,法制水务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强化法制机构专职化建设
强化水务系统法制机构建设。紧紧抓住政府新一轮机改和水务一体化改革的契机,新增政策法规科,调整充实州级法制机构专职人员3名,并增设法律顾问室。安龙、普安两县水务局也相应成立法制股,其余县市则明确由局办公室承担法制工作。
推行依法行政责任目标管理。制发了“全州水务系统2013年水政工作要点、依法行政工作责任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州级法治机关建设指标体系考评任务分解实施意见”等,建立健全了依法行政目标管理责任制。
加强水政干部执法能力建设。全年组织水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三位一体谋发展基层管理干部知识讲座、水行政执法岗位业务学习等各类培训14次、累计培训449人次。
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化建设
深入开展制度“废、改、立”工作。重新颁布了《州水务局依法行政工作制度》,修订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制发了“建立健全水务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机制的实施方案”等制度,强化决策责任,确保决策质量。
继续深化水务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采取取消、下放、转变管理方式等改革措施,梳理出州级现有行政执法职权207项,其中行政许可及非许可类行政审批20项、行政处罚174项、行政征收2项、行政强制11项,较之2010年相比,行政审批精简率达48.89%。
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审备制度。通过对2010年9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制发的全部557份文件的重新审查,清理出已报备、且继续有效实施的规范性文件2件,并完成当年州水务字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政策性核查267件。
抓好法制机关规范化建设
继续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将现行执法职权分解落实到领导、科室、岗位,行政审批、征收、处罚、强制等事项的名称、依据、条件、程序、期限及流程图等,通过州水务局网站、政务服务大厅、局公示栏等方式依法公开,全天候、全过程地接受社会的监督。
开展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评查。对2012年8月1日至2013年7月31日期间办结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22卷开展系统评查,对征政征收案卷进行总体评查,评出优秀案卷8卷,良好案卷14卷。对评查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及时进行整改落实。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制定了“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办法及考核标准”,对县(市)水务局采取州级综合考核、县级交叉考评多种方式进行评议,并将局机关行政执法人员考评纳入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体系,有效地推进了水政执法考核机制的落实。
推进法制水务科学化建设
加强法制宣教活动。组织开展了依法行政宣传周、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全国安全生产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系列宣传活动,以及 “深化法律七进、推进依法治水”、“深化法制宣传教育为实现伟大中国梦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等法制宣教主题活动。同时,强化法制阵地建设,全年制发《黔西南水务法制信息》12期66篇,在各类媒体上登载依法行政新闻36篇。
优化政务服务工作。根据州政府关于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制发了州水务局2013年度州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实施方案,谋划成立“行政审批服务科”,通过建立“审管分离、批管并重”的行政审批工作新机制,从源头上提升行政服务效能、消除腐败滋生土壤。全年受理各类政务事项申报57件,全部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推进水利综合执法。全年组织开展了水政执法巡查、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河湖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和水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州及各县年平均巡查12次以上、巡检各类水利设施及涉水建设项目百余处,检查开发建设项目37处、落实整改意见73条,发现并处理水事违法行为35起,成功调处水事矛盾纠纷9件,全州完成水利规费征收346.3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