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水务局对兴义烟叶储运站95万平方米烟叶醇化库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进行了复函
兴义烟叶储运站9.5万平方米烟叶醇化库位于贵州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兴义市兴义卷烟厂内,为自有用地,行政区划属兴义市管辖。该站东临324国道,即将扩建为60米路幅的兴义大道,南、北临规划路。贵州中烟从集约化生产和公司整体利益出发,“十二五”期间对该厂实行停产转业,调整为贵州中烟烟叶醇化库基地之一;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烟叶醇化库 、库区办公楼、水池、变电所、水泵房、配套设施、建设大门、道路、室外管线等工程,总建筑面积。根据项目备案通知,项目建设总工期为18个月,计划于2013年10月开始动工建设, 2015年3月竣工。 工程总投资25000万元,土建投资17599.12万元,全部由业主自筹解决。
根据主体设计资料,项目建设区由管理辅助及动力区、仓储区和预留发展区三个功能区块组成,总占地面积7.75hm2。《方案》根据分析,将项目分成管理辅助及动力区、仓储区和预留发展区三个防治区,总占地面积和主体设计一致。其中管理辅助及动力区0.46hm2,仓储区占地6.08hm2,预留发展区占地1.21hm2。项目建设共开挖土石方量,填方,弃方(用于后期绿化覆土),无永久弃方。由于项目建设过程需开挖动土,废弃土、石排放、调运量大,对原地貌植被破坏影响较大,项目建设易造成人为水土流失。
项目建设投资主体贵州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按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有关精神,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完成了该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近日,按照项目审批权限,该公司向黔西南州水务局提出申请,要求对该方案进行批复。
黔西南州水务局根据公司提出的申请材料,及时组织监督执法人员和水土保持技术人员深入到项目现场进行了实地踏勘,对项目区的地质地貌、地形、土壤及河流等水土流失影响因子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了解。在此基础上,于组织召开了《兴义烟叶储运站9.5万平方米烟叶醇化库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评审会,会议成立了《方案报告书》评审小组,评审小组成员对《方案报告书》的编制内容、技术资料和设计图纸进行了认真地审查,并对相关内容展开了深入地讨论,评审小组提出以下评审意见:
一是方案编制符合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和要求,达到了可行性研究阶段的深度,本方案设计水平年包括两个,即基建完工后的第一年和方案服务期末年合理,届时方案确定的各项防治措施均应落实到位,并能稳定持续,初步发挥水土保持功能,达到专项验收的标准。各防治区的水土保持措施实施后,土壤流失控制比1.0,拦渣率95%,扰动土地整治率95%,水土流失总治理度97%,土壤侵蚀模数可控制在450t/km•a,责任范围内植被恢复系数达到99%,植被覆盖率27%,使扰动区域的生态环境在短期内得到修复;二是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总面积为7.75hm2。其中管理辅助及动力区面积0.46hm2,预留发展区6.08hm2,仓储区面积1.21hm2,全部为建设区面积(除出入口外,周围围墙完整保留)。根据工程项目施工特点,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分区的划分合理;三是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布局和设计可行。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的编制原则、依据及方法合理,报告书的水土保持工程投资概算基本准确,本项目水土保持概算总投资124.47万元。其中:工程措施费46.54万元,植物措施费8.65万元,临时工程费12.50万元,独立费用42.42万元,预备费6.61万元,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7.75万元。评审小组成员一致同意该方案通过评审。
黔西南州水务局根据实地踏勘的结果和技术审查的意见,于对兴义烟叶储运站9.5万平方米烟叶醇化库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进行了复函。要求业主要按照批复的方案落实资金、管理等保障措施,做好方案下阶段的工程设计、施工组织工作。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管理,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加强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同时要积极配合和主动接受州、市水务局的依法检查监督,按照水利部《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水土保持措施的完成情况及时申请和配合做好水土保持设施的竣工验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