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构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
今年以来,我市坚持统筹抓好发展和安全工作,按照“防、避、治”总体要求,落实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斜坡”双管控新举措,构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提升防治能力。
抓实群测群防网络体系。为着力解决近年全市70%以上的灾害发生在隐患点之外的突出问题,按照自然资源部和省自然资源厅的要求,全面落实“隐患点+风险斜坡”双管控新举措,所有在册隐患点和风险斜坡全部落实“一体五位”责任人员,保障每1个隐患点、每1处风险斜坡落实1名乡(镇)领导、1名村组干部、1名国土所人员、1名技术保障人员和1名监测员(巡查员)负责巡查及监测,全面加强隐患点和风险斜坡管控。
抓实自动化监测预警建设。2020年,全市获批194处隐患自动化监测点建设,2021年全市获批72处隐患点和22处风险斜坡自动化监测点建设。截至目前,全市288处自动化监测点建设已全面完成设备安装并上线运行,全市累计建成655处自动化监测,占全市隐患总数81%,科技防灾能力显著提升。
抓实煤矿地灾风险评估。为着力解决煤矿地质灾害风险极高的突出问题,市自然资源局、市能源局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市(特区、区)组织做好生产、建设煤矿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评估结果的应用工作,对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村寨,督促煤矿企业实施危险区范围群众搬迁安置,有效化解煤矿地质灾害风险。截至目前,全市应评估的生产、建设煤矿110个,现已完成评估备案45个,正在开展评估37个,评估率为74.5%。
抓实紧急撤离避险措施,抓实项目批后监管。2020年,全市申报地灾项目41个,申报资金约22亿元,获批9个中央特大型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避险搬迁项目和应急治理项目,争取国家补助资金***66.19万元,现已全面进场实施;省级督办的4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的治理已全面进场施工,预计5月底全面完成;市级财政预算项目资金500万元,现已完成6个中小型项目勘查设计及审查,现正在报市财政下达资金,准备启动实施;完成2019年度前获批13个项目竣工验收,有效消除隐患风险。
抓实督查检查工作。建立市、县、乡三级领导联系地质灾害隐患点工作机制,市领导分别到联系的重大隐患点开展调研督导,高位推动责任落实。市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印发相关工作方案,成立4个暗访督导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不定期深入一线开展督促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