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统计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及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崇左市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崇左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及其责任分工方案、《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全面推进法治建设,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依据《中共崇左市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和公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的通知》(崇法办通〔2022〕26号)要求,现将崇左市统计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崇左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及其责任分工方案等落实情况
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法治意识
(1)统计法治学习宣传走深走实。我局和7个县级统计局均已建立“统计法进党校行政学院”常态化机制,主要形式为纳入全市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学习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在主体班中设置课程,邀请统计执法专家、骨干到组织部主办的培训班中授课。
(2)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一是积极组织开展《宪法》、《民法典》学习宣教活动;二是9月14日举办了以“数说新时代 奋进新征程”为主题的第十三届“中国统计开放日”宣传活动,通过设立现场咨询台、悬拉横幅、摆放展板、发放宣传手册,运用“互联网+”宣传模式,通过“崇左统计”微信公众号扫码参与统计知识问答等多种形式吸引来往民众驻足观看、了解,共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宣传展示新中国政府统计史与当前统计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广西及崇左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宣传展示统计法、统计法律法规,让社会各界更加了解统计发展的历程和统计在现今经济发展的作用,展望未来的统计改革发展。面对面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及统计工作的重要意义,从统计调查对象的视角,通俗易懂解读了作为普通公民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解答了大家对于统计知识的困惑,倡导大家支持并配合统计工作,向社会公众展现了统计部门与时俱进、创新发展、公开透明的形象,并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前期宣传预热。三是贯彻落实《全国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我局拍摄了《统计法治新时代》小视频,展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成果,积极参与自治区统计局开展的统计法治宣传作品线上展播活动,并荣获全区统计系统三等奖。四是于12月7日至12月9日在崇左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数智分中心开展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启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新征程”为主题的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共组织了27个市直单位参观。通过不断地宣传,扩大了统计知识的普及面,提高了广大领导干部对统计法的知晓度和对统计工作的关注度,促进依法统计的进程,为真正做到依法统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2.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经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我局已没有行政许可项目;实行权责清单动态管理,2022年12月30号前我局及时调整和完善了本单位权责清单事项,并已按时报市委编办备案;对政务服务事项维护管理,我局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有五项,网办率为100%,即办件比例为40%,大大提高了为民服务的效率。
3.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实行规范性文件 “三统一”制度,建立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及时清理不符合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实行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的动态化、信息化管理。。经检查,我局没有制定规范性文件。
4.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完善行政机关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机制。
(2)增强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实效。我局配合自治区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对重大民生决策事项开展民意调查,市级没有相关机构和职能。
(3)加强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机制。严格执行有关合法性审查的具体规定,统计执法监督科作为部门法制机构通过调研考察、咨询论证等多种方式,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对决策方案及相关材料的审查,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重大行政决策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根据《崇左市统计局关于明确本局机关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机构的通知》(崇统字〔2019〕41号),明确本局统计执法监督科为具体负责市统计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工作机构,并落实5名执证人员为我局法制审核人员,本局机关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要严格进行法制审核。
(4)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依法建立健全本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一是认真执行自治区统计局制定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统一规范本系统行政裁量的范围、种类和幅度。二是加大行政执法程序制度建设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制定统一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科学编制、公示行政执法权力运行流程图,落实行政执法案件主办人制度,建立重大、疑难案件听证、集体讨论等制度,建立和实施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制度、告知制度和异地行政执法协助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2022年以来,组织全市各级统计机构按季度完成《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季报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机制。
5.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严格按照执法程序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全市统计系统共有20名行政执法人员通过严格考试取得国家统计局颁发全国统计执法检查证,从事行政执法活动。在执法决定做出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要在执法决定做出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开,并建立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
(2)加强行政执法保障。推动形成全社会支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的氛围,支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公正行使职权。一是认真组织开展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等统计行政执法专项检查和专项督查,2022年,市级“双随机”执法检查单位16家,县级完成检查单位126家,进一步防控统计造假源头,确保源头数据质量真实性,市县两级皆已完成2022年执法检查;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保障。市统计局统筹落实执法经费,配备必要的执法音像记录设备,包括手提电脑、便携式打印机、专用摄影录像机、录音笔、执法记录仪等行政执法设备,同时各县(市、区)统计局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努力保障必要的执法、普法和培训经费并列入年度预算,保证统计法治工作正常开展。
(二)持续加强推进党领导法治建设制度工作
落实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其他负责人在其分管工作范围内法治建设相关职责,明确部门及个人法治建设责任,将法治建设纳入本局年度工作计划,细化依法行政的相关任务,与经济文化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严格落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年终述职报告要求,及时报送年终述职报告,且充分发挥党组在本单位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每年听取本局相关科室1次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责任制,做到依法行政工作年初有计划、平时有检查、日常有开展、年终有总结。
此外,局党组书记带头落实防惩统计造假责任制问责制,履行好统计机构主要负责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第一责任职责。一是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列为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党组(领导班子)会议,听取、研究、部署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讨论、确定统计法治建设的重大事项,督导检查本单位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的落实。二是督促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好防惩统计造假“一岗双责”,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党组成员防惩统计造假责任制,形成从主要负责人到领导班子的责任闭环;三是坚决贯彻落实《关于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崇统字〔2019〕47号)文件精神,从规范和制约权利入手,加大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执法监督力度,确保统计机构主要负责人责任落实到位。
(三)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
1.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截止12月31日,崇左市统计局应考人数29人,已考人数29人,参考率100%,通过率100%。
(2)认真学习深入贯彻******关于统计工作的***批示精神及相关统计法律法规。日常工作中,我局始终坚持把学习统计法律法规放在工作的首位,将真实性作为《统计法》的核心价值贯穿统计工作的始终。加强《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尤其认真学习中央《意见》《办法》《规定》和《监督意见》等文件,切实学懂弄通做实。加快推进统计法治建设,把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作为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在统计部门的具体实践,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着力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2.认真贯彻落实 “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
(1)法律进机关。一是坚持以普法宣传教育为重点,健全完善集体学法制度。把法律法规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等学习内容,组织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章程》等法律法规。不定期开展法律法规学习专题会议,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最新颁布或修订的法律法规,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切实增强干部职工履行宪法使命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在全局营造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确保法治建设“入脑入心”。二是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在日常工作中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作用。
(2)法律进企业。为提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促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各专业人员在深入企业调研时积极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进一步增强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责任感和法治意识,为优化崇左营商环境提供统计法治保障。
3.强化法律顾问制度,推进依法行政
为进一步提升我局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能力,有效防范法律风险,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我局选任马平弟同志为崇左市统计局内部法律顾问。其主要工作是为我局宏观决策提供法律分析意见和法律咨询服务、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协助我局审查重大的经济合同、经济项目及重要的法律文书;协助我局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等。凡是涉及法律法规的有关事项,尤其是重大决策,我局均做到让法律顾问参与,并充分听取意见,做到凡没有法律顾问审核意见的规范性文件不上会,不经法律顾问参与的重大事项不轻易决策,以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有效。
二、存在问题
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普法宣传形式有待丰富。在日常普法工作中,存在规定动作到位,但是质量意识、效果意识不强的现象,结合统计职能加强法制宣传的力度还不够大,普法宣传教育的广度深度不够,针对性、实效性有待加强。
二是依法行政意识有待提高。多数干部的法律意识、法治观念与过去相比有较大进步,但部分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习惯于传统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没有充分认识依法行政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真正把依法行政作为政府运作的基本准则。
三是对统计普法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普法学习时间无法得到保障,个别干部学习法律法规的积极性有松懈的现象。依法行政意识不够强,没有把统计法治工作当成保障数据质量的全局性工作来对待,部分干部用法律法规指导具体业务工作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后工作中,我局将以更强的责任担当、更强的工作举措、更强的落实力度解决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通过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和政务公开、健全法规制度建设体系等措施,有效发挥统计监督在推进法治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
(一)继续加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统计法治教育和普法宣传;持续推动将《统计法》和***、***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列入党校处级、科级干部培训班学习内容;加强对统计一线人员的培训力度,从源头上预防统计数据虚报、漏报、迟报、拒报等统计违法行为的发生。
(二)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加快推进新时代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发挥市县两级统计执法监督机构作用,努力配齐配强专职统计法治工作人员,提高统计执法人员素能和装备水平,培养“复合型”高素质人才,切实推动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努力充实我市统计执法骨干人才储备库,组织33位同志参与我区2022年度统计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延期到今年开考)。
(三)加强统计执法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信。认真组织开展常规统计监督检查和全市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并针对一些重点区域、行业单位开展有针对性地统计执法检查,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统计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四)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认真贯彻执行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做到真记录真反映;进一步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机制和相关制度。
崇左市统计局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