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市级财政推动本土品牌发展壮大
近年来,市级财政在服务能力、保护效果、运用效益和创造质量等方面狠下功夫,不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提升本土品牌竞争实力,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落实工作经费。2021年,预算安排资金158.5万元用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其中的150万元专项用于引导和激励创新主体运用知识产权提升产业发展核心竞争力。
二是实施奖励资助。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获中国驰名商标认定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件,获国家地理标志商标注册、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公告的一次性资助15万元/件,获有机产品认证并成功转换的一次性资助5万元/件。
三是给予贴息补助。对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按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给予一定贴息,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给予按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50%贴息,每个企业最高可享受贴息10万元。
四是推动机制创新。积极借鉴先行先试地区的先进经验,不断探索符合我市实际的多渠道资金筹措机制,鼓励企业通过市场化方式设立知识产权保护维权互助基金,提升自我维权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