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开展2018年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第一次交叉督查
4月4日,州委党建办下发《关于开展2018年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第一季度交叉督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4月中旬对“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履职情况开展督查,以进一步督促他们吃住在村、工作在村,做到真蹲实驻、真帮实促、真抓实干。
《通知》指出,我州在选派人员参加全省2018年同步小康驻村第一季度交叉督查的同时,对州级交叉督查同步作了安排,本次交叉督查时间与省级同步,均在4月中旬开展。此次州级交叉督查的重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2018年轮战各级(以州直单位为重点)新选派“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到岗到位情况,特别是新老队员的工作交接情况。二是“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在“春风行动”中发挥作用情况,特别是对产业发展、劳务输出、基金使用、“四场硬仗”等各项扶贫政策及村情民意掌握情况;“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学习掌握省委脱贫攻坚“3856”战略部署,即“三场革命、八个要素、五步工作法、六个坚持”情况。三是派出单位对“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工作支持的情况及待遇保障落实情况。督查的对象为2018年轮战新选派的“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以州直部门选派的为重点)。所抽查县(市、新区)州直派驻的“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不足5人的要全覆盖督查,超过5人的要不少于5人。
《通知》要求,此次督查以县(市、新区)为单位,分为9个督查组同步进行,督查组成员由各县(市、新区)抽调组成。每个督查组由3名同志组成。其中交叉督查组组长由1名县(市、新区)党委组织部(政治部)分管领导担任,组员由1名(市、新区)相关科室业务骨干和1名新闻记者或纪检干部组成。各县(市、新区)抽派参加督查工作的同志要认真负责,在督查中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客观公正、从严从实进行督查,确保督查工作发挥实效。
《通知》强调,各督查组要在交叉督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督查工作情况报告。督查报告要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对存在的问题要写实、写具体,改进工作的意见要有针对性,不得泛泛而谈、应付了事,真正起到掌握情况、督促工作落实的作用。督查组履职情况和督查结果将视情况予以通报。各督查组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不搞迎来送往层层陪同,不吃请和收受礼品,严禁工作期间饮酒,不参加有损党员干部形象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