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市出台定点零售药店中药饮片服务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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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5月13日发表
根据国家卫健委《处方管理办法》、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药处方格式及书写规范》等法规政策规定和医保服务协议约定,制定了扬中市《定点零售药店中药饮片服务行为规范》。 《规范》对提供中药饮片服务的条件、哪些是符合医保报销规定的中药饮片处方、 中药饮片处方的审核调剂等作了相应的规定。同时列举了医保基金不予支付中药饮片费用的9种情形。《规范》中也明确了医保经办机构对中药饮片服务行为稽核的要求,对抽查中查实的违规费用,医保经办机构可按抽查比例放大后予以拒付。《规范》对《中医脉案处方笺》的样式也作了统一要求。 《定点零售药店中药饮片服务行为规范》的出台,对加强规范扬中市定点零售药店中药饮片服务行为、进一步方便参保人中医药治疗、更好的发展扬中市中医药事业发挥了积极作用。
(扬中市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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