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实施乡村社会治理能力提升行动计划
按照《******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和《中共黔西南州委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要求,州委办公室、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于3月7日印发《黔西南州乡村社会治理能力提升行动计划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以进一步提升乡村社会治理能力。
《方案》指出,乡村社会治理能力提升行动计划的目标任务是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加强乡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乡村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健全乡村治安防控、矛盾化解、公共安全、科技支撑、措施保障“五大”体系,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构建乡村社会治理新体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确保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和谐有序。
《方案》明确了提升行动计划三个方面的主要内容:一是加强党组织建设,夯实乡村社会治理基础。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加强班子队伍建设,强化党的组织领导。二是推进“三治”融合提升乡村社会治理水平。要坚持自治为基,加强农村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完善村民自治,充实乡村社会治理的社会力量;全面依法治理,强化乡村社会治理的法治保障;坚持以德化人,深化乡村社会治理的德治内涵。三是健全“五大体系”,增强乡村社会治理能力。要健全治安防控体系,健全矛盾化解体系,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健全科技支撑体系,健全措施保障体系。
《方案》强调,提升乡村社会治理能力,要强化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强化舆论宣传,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营造良好氛围,不断释放推动乡村振兴的强大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