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移民局九个不准转作风四项制度抓管理
黔西南州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扎实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 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贵州省委《十项规定》及黔西南州委《八项规定》,结合实际出台了《黔西南州移民局九不准》,加强内务管理出台了财务内控、车辆管理、考勤管理、物资采购四项制度,并以“三个公示”将制度建设落到实处。
《黔西南州移民局九不准》紧紧围绕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移民群众制定,一是坚持到库区走访必须进村入户,不准只听取汇报;二是坚持下库区和当地干部吃住标准一样,不准特殊化;三是坚持局班子成员每年到县市检查指导工作不低于三个月,不准以“县为基础”为由不了解库区情况;四是坚持移民群众上访信访首问责任制,不准对群众反映情况推诿塞责,态度冷漠粗暴;五是坚持局班子成员对库区移民工作了然于胸,不准在汇报会、督查会上念稿子,照本宣科;六是坚持局班子成员对库区维稳工作第一时间反映、第一时间到场,不准以任何理由不到位;七是坚持全体机关职工与库区移民结对联系,每人至少保持和5户以上移民群众的联系,不准只对政策,不对群众;八是坚持学习移民政策、方针,研究移民现状,不准对移民政策一无所知,一知半解;九是坚持对各库区移民工作矛盾纠纷和隐患及时分类指导,排查化解,不准束之高阁,绕道而行。
四项制度紧扣抓工作作风,强内务管理。考勤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办公室配合监察室每周至少对各科室进行不定时查岗3次,对无故不在岗者,发现一次视为早退一次,迟到或早退3次视为旷工1次(1天),一年旷工超过5次(含视为旷工)不满10次,取消当年评优资格;一年旷工超过10次,取消本年度目标绩效奖。物品采购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采购和管理分离处理,保管员不得经办物品采购,不得自行领取保管物品。采购员采购物品后凭票据及时报账,按照机关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办理,办公室、监察室每半年对物品采购及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盘点并公示。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了财务、现金、银行存款、预借款、报销票据、会议(培训)费、差旅费、印章、财务收支、审批、固定资产、往来款、会计档案等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内部资金管理。车辆管理制度明确每逢节假日车辆一律封存,驾驶人员不得私自驾车外出,对擅自私用公车行为,发现一次,给予通报批评,超过两次,取消驾驶本单位车辆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