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民宗委召开学习贯彻八项规定和机关行为规范四要十不准专题学习动员部署会议
1月15日,州民宗委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认真执行作风行为规范“四要十不准”规定的通知》精神,并对学习贯彻活动进行了动员和部署,会议由州民宗委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周炼主持。
在学习会上,重点学习了中央政治局“八项规定”和机关作风行为规范“四要十不准”的具体内容,结合本委实际,提出了贯彻落实意见。要求机关党员、干部要深刻领会改进作风的重要意义,并结合实际工作,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身体立行,把力量凝聚到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上来,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方法,努力解决实际问题,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更好地服务社会。
州民宗委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周炼要求:一要认真学习,明确规定要求。领导要带头学习,组织党总支、各支部、各科室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切实提高认识;二要对照检查,带头贯彻落实。从领导做起,自觉贯彻,带头执行。要按照“八项规定”和“四要十不准”要求,对原有制度进行修订、补充、完善;三要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要精简会议,切实改进会风;精简文件简报,改进文风;轻车简从,改进调研,做到摸实情、办实事、求实效。四要严格执行“四要十不准”规定,认真对照规定,结合正在开展的“创先争优”、“三个建设年”、“四帮四促”活动内容作好自查自纠,及时改进单位和自身存在的作风方面的问题和不足,促使机关效能进一步提高,干部行为进一步规范,工作作风进一步增强,民宗形象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