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枝特区一公益诉讼案入选
3月31日,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法律出版社《中国法律评论》、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联合召开发布会,揭晓“推动中国法治进程十大行政诉讼典型案例”,六盘水市六枝特区检察院诉安顺市镇宁县丁旗镇政府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成功入选。
据了解 该案是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员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贵州省等13个省份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后,检察机关提起的全国首例具有明确诉讼请求,且得到法院确认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也是首例由检察院、法院跨行政区划管辖的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案件,曾于2017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十大生态环保公益诉讼案件。
该案系六枝特区检察院在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中发现。2014年初,丁旗镇政府将该镇生活垃圾集中运输至木岗镇产业园区东部倾倒。同年7月,木岗镇政府要求丁旗镇政府停止倾倒垃圾并进行清理,丁旗镇政府回函一年内将进行全部清理。一年后,该处垃圾未得到清理,垃圾造成的污染进一步扩大,周边生态环境受到严重破坏,影响当地群众生产生活。
2015年11月,六枝特区检察院向丁旗镇政府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一个月内将倾倒的垃圾清理完毕,并恢复地块原状,责令龙潭村停止在该地块倾倒垃圾。”要求其收到检察建议书一个月内回复处理结果。丁旗镇政府在限期内未予答复,亦未履行职责,仍在该地块倾倒垃圾。2016年1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六枝特区检察院向清镇市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同年3月16日,清镇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并当庭作出一审判决,确认被告的行政行为违法,限令被告于判决生效起30日内按照专家意见继续采取补救措施,确保整改后的临时垃圾堆放场对环境影响最小化、保障土地资源安全利用、确保覆盖区域生态环境的明显改善。
2016年6月,经专家评估,认可丁旗镇政府整改结果,原生活垃圾堆放场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值已降低到最小化程度,该区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至此,丁旗镇政府履行完毕法院判决内容,当地居民生产生活恢复正常。
该案从线索启动到案件判决,省市特区三级检察院检察长亲自把关,多次组织集体讨论案件、到现场查看情况。在整个案件办理过程中,六枝特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注重案件每个程序,确保出庭人员面对行政机关在事实、法律各方面提出异议时做到沉着应对,有理有据。(谢慧灵 黄佑力)